禄丰县2017年政府预算解读
禄丰县财政局编制
目 录
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1)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1)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1)
二、2017年县本级财力安排情况说明………………………………………………(1)
(一)财力收入方面…………………………………………………………………(2)
(二)财力支出方面…………………………………………………………………(2)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3)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3)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4)
(三)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
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5)
(一)政府预算内涵、特征和作用…………………………………………………(5)
(二)政府预算体系构成……………………………………………………………(6)
(三)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要创新点……………………………(6)
五、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注解……………………………………………(7)
【一般公共预算】……………………………………………………………………(7)
【政府性基金预算】…………………………………………………………………(8)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8)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
【转移支付】…………………………………………………………………………(9)
【部门预算】…………………………………………………………………………(9)
【中期财政规划】……………………………………………………………………(9)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10)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10)
【“营改增”试点】…………………………………………………………………(11)
【预备费】……………………………………………………………………………(11)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11)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1)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12)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1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3)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3)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14)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4)
一、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5,6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8,688万元,增长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98,300万元(其中:预备费1,5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4,177万元,增长5%。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600万元,上级各项转移性补助收入195,325万元,上年结余4,07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0,000万元,收入总计357,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300万元,上解支出9,5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0万元,支出总计357,80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9,00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6,344万元,下降17.9%。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2,29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5,419万元,下降14.4%。
全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000万元,上级各项转移性补助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29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000万元,收入总计52,298万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2,29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0万元,支出总计52,298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9,88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813万元,增长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27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828万元,增长16.8%。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4,6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708万元。结余资金包括按政策属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以及按规定预留下年度的支付数额基金。
二、2017年县本级财力安排情况说明
(一)财力收入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收入。
1.内生财力。根据确定的财政预算收入和财政体制计算,2017年全县内生财力收入102,38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600万元,税收返还收入6,780万元。
2.外生财力。财力性补助收入38,329万元,各项补助收入按照上级提前预告数以及参照2016年补助收入情况编入预算,减去上解支出9,500万元,年初预算外生财力收入28,829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4,075万元。
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0万元。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县级财力收入合计138,08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收入。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000万元。
2.上年结余收入298万元。
以上政府性基金预算县级财力收入合计29,298万元。
(二)财力支出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安排:
1.人员经费支出124,052万元(包含2016年度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4,884万元、2017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岗位补贴3,18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790万元、乡村教师差别化岗位生活补贴3,945万元、机关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一次性奖励650万元、乡镇卫生院收支差额补助及其他正常性增资支出2,40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了23,140万元,增长22.9%,主要是2016年工资性改革增资政策增加支出。
2.安排公用经费支出3,33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30万元,增长33.1%,主要是县属三所普通高中(一中、三中、广通中学)的经费保障方式由实现的非税收入全收全返政策变为按实有高中学生数每生每年1,500元保障。
3.乡镇基本财力支出安排2,003万元。安排乡镇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财力保障支出及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等事业发展支出2,003万元。2017年安排标准,即金山镇、仁兴镇、碧城镇、勤丰镇、广通镇、一平浪镇按实有在职人数15,000元/人·年标准核定基本财力保障支出,中村乡、和平镇、土官镇、彩云镇、恐龙山镇、妥安乡、黑井镇、高峰乡按实有在职人数10,000元/人·年标准核定基本财力保障支出。
4.安排上年度结余结转支出4,075万元,其中:额度收回结转3,902万元,上级专项结转173万元。
5.安排预备费1,500万元。
6.安排县级项目支出3,120万元,重点用于保基本民生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安排上年度结余结转支出298万元
2.安排县级项目支出29,000万元,重点用于保民生配套、保付息、保信誉、保重点支出。
从上述支出安排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可安排的专项经费仅有32,1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3,120万元、基金预算29,000万元)。据初步统计,2017年县级各部门上报需求的专项经费达49.8亿元,与可以安排的财力相比,支出缺口较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三、政府性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性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包括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定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具体做法是: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政府。省人民政府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州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人民政府代为举借。
(三)我县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16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已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十四届县委第5次常委会会议、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我县2015年末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43,152.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0,805.28万元,专项债务42,347.64万元。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楚财预〔2016〕53号),州级下达我县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500万元(一般债券),核定我县2016年末政府债务限额252,652.9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0,305.28万元,专项债务42,347.64万元。
2016年省转贷给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属新增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将省转贷我县的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9,50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相应增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新增债券资金9,500万元安排用于以下项目:棚改项目7,600.95万元、扶贫项目900.05万元、教育项目999万元。
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介绍
(一)政府预算内涵、特征和作用
1.政府预算的内涵。政府预算是按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收支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2.政府预算的特征。政府预算具有预测性、法定性、完整性、年度性、公开性和责任性。一是具有预测性。政府通过编制预算对预算收支规模、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做出预先设想和预计。预测的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预测的科学性,同时也受预算执行中客观条件以及预算管理手段的影响。二是具有法定性。政府预算的编制和确定都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政府预算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由人大审查批准。未经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不能成立。经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三是具有年度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八条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实行跨日历年制。四是具有完整性。所有政府预算都应在政府预算的约束和规范下,不允许在政府预算之外还存在政府收支,预算是政府各项收支的汇交点。五是具有公开性。政府预算的收支安排、国家权力机关的审查过程、预算收支执行过程和结果,除涉密内容外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对预算公开作出了具体规定。六是具有责任性。政府预算的执行结果必须向国家权力机关报告并取得权力机关的认可。
3.政府预算的作用。政府预算就是政府活动的记录,是反映政府工作的镜子。现代经济条件下,政府预算的作用通常表现在:一是确定政府可获得的资源,全面安排好支出。二是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从收入看,每一笔收入都落实到具体的税种和非税收入上。从支出预算看,每一笔支出都落实在政府预算支出类款项上,支出的增加体现了政府鼓励支持发展行业的方向。三是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预算的审查批准过程,是听取民意、汇集民智的过程;是对政府收支的法定授权。只有在授权范围内才合法有效。四是有利于政府活动有序进行。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让各预算部门按照预算有序开展,有利于政府及其部门对所做的工作早准备、按计划开展,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二)政府预算体系构成
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三)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要创新点
2014年8月31日,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修改后的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老预算法比较,体现出许多创新性的亮点,必然会对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以及提升国家依法治理水平起到法律支撑与保障作用。
亮点一:首次将政府预算信息的公开与透明纳入其中。提出要“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对于人大批准的各级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以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社会公开。除此之外,有关财政的一些专项工作,例如政府采购情况、转移支付政策与执行等情况,也要求必须及时公开。
亮点二:首次提出预算绩效的概念,并将绩效的思维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以及预算审查的各个环节之中。第四章预算编制中,将上年度预算支出绩效的评价结果作为各级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六章预算执行中,要求各级政府及预算部门与单位,必须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可以预见,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与审查将终结粗放管理阶段,从而进入以绩效论“英雄”的科学管理轨道。
亮点三:首次态度鲜明地提出“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标志着所有政府财务行为均需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制度范畴。有利于预算的完整性与规范性,有利于预算过程的社会监督,有利于预防行政 腐败。
亮点四:首次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系统性阐述,明确了构建转移支付制度框架的原则、目标、范围、形式、重点以及机制等要件。
亮点五:首次较系统地勾勒出预算审查的体系框架,对审查体系、审查主体与审查内容做出了清晰规定,无疑将大大强化预决算审查的力度。相关条款中,根据预算审查的功能定位,形成了人大审查、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审计以及公众审查为一体的全方位预算审查体系。
五、财政工作和财政报告主要名词注解
【一般公共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部分。税收收入分别由地税局和国税局征收,非税收入由非税收入管理局征管,具体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国土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国债还本付息等支出。
【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又称为财力性补助,是指中央和省、州对有财力缺口的县(市)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以及公检法司、义务教育、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给予的财力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专项转移支付又称为专项补助,是指上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二者具有不同的特点:一般性转移支付能够发挥地方政府了解居民公共服务实际需求的优势,有利于地方因地制宜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和落实管理责任;专项转移支付则能够更好地体现上级政府的意图,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且便于监督检查。
【部门预算】
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我县从2008年起全面实行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全县所有预算单位使用全省统一的DBCS部门预算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编制,2017年,纳入预算编制的部门共83个。
【中期财政规划】
中期财政规划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政府及部门工作的前瞻性,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有利于强化财政规划约束,实现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的有效衔接;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从2016年起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2016年至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2017年至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同步进行。具体做法就是要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上,统筹考虑3年本级政府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按照“近详远略”的原则同步编制后2年政府及部门收支规划,提前确定3年分年度的收入安排和支出重点,以后年度在中期财政规划的基础上编制第2年预算和后2年收支规划,依次类推,滚动编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把预算安排的期限从1年扩展到3年,将年度预算置于中期财政规划的约束下。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具体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禄丰县2007年正式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15年在金山镇率先启动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
是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促进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对行政成本进行合理控制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公务用车购置,以及会议、庆典、论坛和出国、出境、出省考察经费等内容进行重点控制。
【“营改增”试点】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是完善税收制度、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发展措施。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预备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
为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以“以奖代补”为政策核心,鼓励各地提高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目标,“三保”经费不留缺口,确保基层政府基本支出需要。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取消村提留后,为尊重多数农民意愿,由农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实行上限控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资金、劳务,量力而行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该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负总责,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对义务教育经费,地方政府要做到预算单列,要按照教职工的工资标准,学校的建设标准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拨付经费。经费分配要向农村学校、特殊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2006年春季开学,我国西部农村地区率先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新的保障机制改革,即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2012年3月1日正式启动,按照省级配套60%、州级配套16%、县级配套24%的分担比例筹集资金。禄丰县当年除龙城、松园、城南、金小四所城区学校外,全部纳入全省45个省级试点县实施范围。2013年春季学期开始,上述四所学校的农业户口及农转城户口学生3900余人纳入享受范围,生均每年补助600元。全县涉及学生46000人左右,其中城区学校学生4100人左右,每年补助资金约2830万元。2015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从2014年6月1日起楚雄州与全省同步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楚雄州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等相结合的筹资办法。财政补助政策和标准:(1)基础养老金补助。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由政府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其中:中央财政给予70元,省级财政再加发5元。(2)缴费补贴。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助。(3)困难群体补助。一是对重度残疾人,省财政按20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二是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的重度残疾人,省财政提前发放每人每月60元的养老补助。三是对持有三、四级残疾证的参保人,州级财政每人每年给予50元的缴费补贴。(4)丧葬补贴。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的,政府一次性给予600元丧葬补助金,由州、县两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是政府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补差救助的一项社会救济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我县城镇居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342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为每人每月160元。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是社会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政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16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540元,其中:参合农民缴费120元、财政补助420元。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2年,《禄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禄丰县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禄政通〔2012〕95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要求、功能定位,对改革补偿机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提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上下联动、完善监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试点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禄丰县人民医院、禄丰县第二人民医院、禄丰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纳入改革实施范围。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推进廉洁型机关、节约型社会建设,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提供方式,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转变传统的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方式。通过改革,切实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形成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根据《禄丰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县所有参改车辆在2016年7月31日24时前封存停驶验收,从8月1日起发放公务交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