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抽检监测市级专项(2024年云南楚雄2024年州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在我市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年4月28日,云南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对禄丰市龙辰易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萨琪玛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4532300728831078ZX。经云南通标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于2024年5月31日出具编号为№: ZCJC-TP2405002008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4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上述经营生产企业。经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禄丰市龙辰易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