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云南楚雄州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第2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州级2023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州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抽检依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完成样品检验2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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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镉(以 Cd 计)、乙酰甲胺磷、氧乐果、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氟虫腈、毒死蜱、阿维菌素、铬(以 Cr 计)、铅(以 Pb 计)、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₂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