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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31期通告

日期:2022年09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情况第31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完成样品检验5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5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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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

                             2022927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要求。

  1. 检验项目

恩诺沙星、磺胺类、甲氧苄啶、氯霉素、多西环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地塞米松、镉、总砷、五氯酚酸钠、科伦塔罗、莱克多巴胺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抽检样品由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依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检测,抽样5批次,检验5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5批次。
抽样编号 序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检验项目 检验结论
NCP53233122080121 1 禄丰县金山镇雁龄鲜肉外摊 云南省 猪五花肉 散装称重 2022/8/15 食用农产品 第31期 2022/9/27 恩诺沙星、磺胺类、甲氧苄啶、氯霉素、多西环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地塞米松 合格
NCP53233122080122 2 禄丰县金山镇李正彬鲜猪肉销售点 云南省 猪五花肉 散装称重 2022/8/15 食用农产品 第31期 2022/9/27 恩诺沙星、磺胺类、甲氧苄啶、氯霉素、多西环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地塞米松 合格
NCP53233122080123 3 禄丰县金山镇李晓梅生猪屠宰摊 云南省 猪肝 散装称重 2022/8/15 食用农产品 第31期 2022/9/27 镉、总砷、五氯酚酸钠、科伦塔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合格
NCP53233122080124 4 禄丰县金山镇李晓梅生猪屠宰摊 云南省 猪后腿肉 散装称重 2022/8/15 食用农产品 第31期 2022/9/27 恩诺沙星、磺胺类、甲氧苄啶、氯霉素、多西环素、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地塞米松 合格
NCP53233122080125 5 禄丰县金山镇龙源祥鲜猪肉外摊 云南省 猪肝 散装称重 2022/8/15 食用农产品 第31期 2022/9/27 镉、总砷、五氯酚酸钠、科伦塔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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