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
第1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第1期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省级风险监测,抽检依据:农业部 1077 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 17 种磺胺类及 15 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BJS201908《水产品及水中丁香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据 GB 5009.12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第二法 液相色谱法);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第一法 液相色谱法);GB 5009.12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第一法 液相色谱法);BJS 201909《豆制品、火锅、麻辣烫等食品中喹诺酮类化合物的测定》;GB/T21318-2007《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GB 23200.110-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氯吡脲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要求,完成样品检验2批次,公告风险检测问题样品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窗体顶端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 农业部 1077 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 17 种磺胺类及 15 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BJS201908《水产品及水中丁香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据 GB 5009.12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第二法 液相色谱法);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第一法 液相色谱法);GB 5009.12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第一法 液相色谱法);BJS 201909《豆制品、火锅、麻辣烫等食品中喹诺酮类化合物的测定》;GB/T21318-2007《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GB 23200.110-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氯吡脲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标准要求。
检验项目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诺氟沙星 、恩诺沙星 、环丙沙星、甲硝唑 、氯吡脲、丁香酚 、异丁香酚、甲基丁香酚 、顺式-甲基异丁香酚 、乙酸丁香酚酯 、乙酰基异丁香酚
附件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样品信息 |
抽检样品由楚雄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依据农业部 1077 号公告-1-2008《水产品中 17 种磺胺类及 15 种喹诺酮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BJS201908《水产品及水中丁香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据 GB 5009.12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脱氢乙酸的测定》(第二法 液相色谱法);GB 5009.2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第一法 液相色谱法);GB 5009.12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丙酸钠、丙酸钙的测定》(第一法 液相色谱法);BJS 201909《豆制品、火锅、麻辣烫等食品中喹诺酮类化合物的测定》;GB/T21318-2007《动物源食品中硝基咪唑残留量检验方法》;GB 23200.110-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氯吡脲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进行检测,抽样2批次,检验2批次,公告风险监测问题样品2批次。 |
抽样编号 |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项目 |
检验结论 |
SCFXJC225323310950 |
1 |
禄丰县和平镇xx电脑科技店 |
云南省 |
绿豆芽 |
散装称重 |
2022/10/27 |
省级抽检 |
第1期 |
2023/2/8 |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诺氟沙星 、恩诺沙星 、环丙沙星、甲硝唑 、氯吡脲 |
氯吡脲问题项目 |
SCFXJC225323310954 |
2 |
禄丰县和平镇xx副食店 |
云南省 |
鲤鱼 |
散装称重 |
2022/10/25 |
省级抽检 |
第1期 |
2023/2/8 |
恩诺沙星、丁香酚 、异丁香酚、甲基丁香酚 、顺式-甲基异丁香酚 、乙酸丁香酚酯 、乙酰基异丁香酚 |
丁香酚问题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