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情况国抽第6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国抽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国抽,抽检依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完成样品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
检验项目
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₂计)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
抽检样品由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依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1批次,检验1批次,公告抽检不合格样品1批次。 |
抽样编号 |
序号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检验项目 |
检验结论 |
GC22530000003935306 |
1 |
禄丰县碧城镇艳芬外摊 |
云南省 |
黄豆芽 |
散装称重 |
2022/5/25 |
国抽 |
第6期 |
2022/8/18 |
铅(以 Pb 计),总汞(以 Hg 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 SO₂计) |
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 不合格 |
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