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第52期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5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要求,完成样品检验11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1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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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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