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 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 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 毒死蜱项目不符合 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完成样品检验2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2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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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