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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中毒

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较强的中药材(饮片)均含有乌头类生物碱,对心脏毒性大,用量过大可导致心肌麻痹而死亡,国务院已将其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进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加工食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加工食用以草乌、附片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集体用餐单位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若误食后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以及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到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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