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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日期:2021年10月08日   作者:   来源: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

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严格食品加工操作和储存管理,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 学校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集体食堂、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大型会议、建筑工地食堂等群体用餐单位,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食用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严禁加工制售食品时添加草乌、附子、附片等毒性药材或毒性中药材自制的药酒及其食品。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个人,要加强使用环节管理,严禁随意存放,进行明显标识,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散装白酒饮用。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办婚庆宴请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要自觉向当村委会(社区)申报备案,严守承诺,科学烹调、合理膳食,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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