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现将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025年云南楚雄地抽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周周检)在我市抽检发现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信息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5年9月8日,云南省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禄丰市一平浪镇舍资付燕玲蔬菜摊经营的山药进行监督抽检,抽样单编号为DBJ25532300713942995。经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检验,于2025年9月29日出具编号为№: A2250651607105003C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显示,山药的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9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上述经营企业。经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其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决定责令禄丰市一平浪镇舍资付燕玲蔬菜摊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