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39期省转移支付食品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恐龙纪(其他类饮用水)、恐龙纪包装饮用水、苞谷酒。判定依据为: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