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至5日,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级初验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方评估组、各县市互观互检组到禄丰市对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进行州级初验暨互观互检,禄丰市顺利通过州级初验。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杨文珍,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勇参加初验评估。
初验评估组先后深入到禄丰市部分企业、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19个示范点,涵盖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通过现场现场观摩考评、个别访谈、群众评议、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禄丰市的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考核评估,并观看专题汇报片、听取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汇报。
州级初验评估组认为,禄丰市的自查报告客观具体、实事求是,符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创建标准和测评指标,达到示范市创建工作初评标准。考评组原则同意禄丰市的自查报告,将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尽快报州委、州政府审批后上报省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邀请省民族宗教委适时组织省级正式验收。同时,针对初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对禄丰市今后持续抓好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市长窦小军表示,禄丰市将以此次州级初验评估为契机,继续在深度融合、补齐短板、机制创新、氛围营造等方面持续发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全市各项工作中,与全市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高度融合,全力以赴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团结引领全市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