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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深耕细作唱响民族团结进步曲

日期:2022年08月25日   作者:市委统战部 邬红丽 康曼丽   来源:禄丰市委统战部    点击:[]

禄丰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精准施策,坚持不懈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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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组织领导把牢民族团结方向坚持党政“一把手”牵头抓总、亲自部署,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及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标对表上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测评标准,制定出台指导文件,实施创建项目清单化管理,全市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同发力,高质量推进创建工作。

抓思想引领开垦民族团结沃土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首课、主课,纳入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及全市各级党组织干部培训计划,纳入市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市大比拼考核指标体系;配齐配强14个乡镇165个村(社区)统战联络员。

抓宣传教育凝聚民族团结力量坚持以思想教育铸魂为先导,广泛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邀请“云岭大讲堂·楚雄讲坛”宣讲团,为全市讲授专题讲座3场次;依托全市“万名党员进党校”平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课堂”,市宣讲团到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开展专题讲座,全市共举办干部培训班14场(次),参训干部达5000余人(次)。

抓典型培育滋润民族团结之花合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典型,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示范家庭,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单位)、村(社区)、乡镇、军营、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家庭、窗口服务行业、搬迁安置点(小区)等“十进”工作。

抓政策落实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分批次命名了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83家;110个单位被命名为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集体、7名个人被表彰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30户家庭荣获楚雄州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称号;29个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3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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