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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十个一”系列活动迎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

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作者:康曼丽   来源:禄丰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每年9月的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作为该法律实施后的首个宣传周,禄丰市紧紧围绕“法治护航石榴红,福禄禄丰筑团结”主题,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系统谋划“十个一”系列系列活动,全面推动促进法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活动期间,禄丰市将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职工歌唱活动;开展“传承好家风、共筑家国梦”民族村组家庭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暨“龙城书香飘万家”活动;与团州委联合举办楚雄州2026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石榴红”红领巾讲解员示范培训班;开展市委常委班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校园铸魂”思政“金课”教学竞赛,举办领导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培训班,同步启动“十队百场千点万人”宣讲活动;开展“续写誓言碑精神、我们都是收信人”民族团结进步志愿宣传服务主题活动;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及中心组理论学习研讨;开展“石榴花开美禄丰、龙乡同心促团结”有奖竞答活动;线上线下推出系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典型经验做法、工作成效以及促进法宣传宣讲,并邀请省州宣讲小分队成员到乡镇、市级部门作示范宣讲,依托禄丰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在各行业、各领域开展专题宣讲,让法治精神直达基层。

禄丰市将紧抓机遇,将宣传周工作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园区、进医院、进景区、进军(警)营等“6+N” 进工作一体统筹,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见效,让法治精神融入日常、深入人心,凝聚全市各族群众团结奋进力量,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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