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5.29万人,出生率9.04‰,死亡率8.19‰,自然增长率0.85‰。按公安户籍人口统计,2024年末全市总人口419241人,比上年增加130人。其中,乡村人口208920人,城镇人口210321人。在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116579人,占总人口的27.8%,其中,彝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0.1%,占少数民族人口的72.4%。千人以上少数民族有彝族84411人、苗族19490人、回族5694人、傈僳族3191人、白族1129人。全年出生登记人口2936人,死亡注销人口1693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