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丰镇广大人民群众、各有关单位:
清明将至,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近期天干物燥,大风天气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弘扬文明新风,守护绿水青山,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争做护绿使者。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林草生态成果需要全镇人民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全镇人民都要自觉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用实际行动共同呵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倡导文明祭扫,坚持移风易俗。自觉破除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文明祭祀、低碳祭扫,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形式,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既庄重节俭,又保护环境。
三、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村(社区)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巡查检查,严格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认真开展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防火物资储备,强化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综合防控水平。
四、加强自我约束,杜绝火灾隐患。自觉遵守《禄丰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地埂等农事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监管,防止其在林区玩火;对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要落实专人监护,防止因监管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森林草原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需要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预防。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违反野外用火规定,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烧毁他人林木、草原,将依法受到行政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切实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或就近向当地村(社区)报告。
电话:0878-4841000 0878-4841287
勤丰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