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2月14日勤丰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八次会议第二次主席团会议上)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德能
大会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勤丰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勤丰镇2024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镇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草案进行初步审议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收入部分调整
勤丰镇第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镇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1853.43万元调整为2832.77万元,调增979.34万元。
收入调整方案: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3.43万元,与市财政决算后,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8.67万元,调整为2632.1万元;年初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市财政决算后,新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0.23万元,调整为200.23万元;年初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市财政决算后,新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4万元,调整为0.44万元。
二、支出部分调整
勤丰镇第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镇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由年初预算1853.43万元调整为2832.77万元,调增979.34万元。
支出调整方案: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43万元,与市财政决算后,新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67万元,调整为2632.1万元;年初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市财政决算后,新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23万元,调整为200.23万元;年初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市财政决算后,新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44万元,调整为0.44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上级财政拨款收入2832.77万元,上年项目结余结转0万元,收入总计2832.77万元。上级财政拨款支出2832.7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0万元,收支调整平衡。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勤丰镇2024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理由充分,数据来源明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勤丰镇实际,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勤丰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勤丰镇2024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