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土官镇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自留地”引发的、积怨40余年的邻里矛盾纠纷,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不仅促进了邻里和谐,也为其他面临类似问题的社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据查,该纠纷源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同村居民老武家与老吴家的自留地相邻,两家各自耕种,互不干扰。然而,随着老武家举家外出务工,其自留地逐渐荒废。期间,老吴家部分田地被征占,当时的生产队以置换补偿的方式另外调配了一块紧邻老武家荒废自留地的新地块,因信息不对等,老吴家误认为这块荒废的土地也被一并划归己有,遂开始耕种管理。几年后,老武家回村发展,发现自家的“自留地”上已被栽种上各种蔬菜,且自己未事先被告知,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鉴于争议地块为无承包经营权证的“自留地”,且当时生产队并未正式签订置换补偿协议,导致土地权属模糊不清,双方因此多次发生口角,矛盾逐渐升级。得知这一土地纠纷后,土官社区高度重视。社区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详尽掌握纠纷的历史背景和现状。同时,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法维权,理性解决纠纷。
在镇、社区、村、组干部等多方努力下,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并签订和解协议。长达40余年的邻里纠纷得到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效促进了土官镇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