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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兴镇“清廉村居”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2022年03月17日   作者:   来源:仁兴镇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清廉禄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禄委〔2022〕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策部署、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要求和省、州、市委有关工作安排,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促进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机制更加健全、清正廉洁思想根基更加牢固、权力运行更加公开规范高效、党内政治文化积极健康、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政治生态更加优化、社会正气更加充盈、崇廉倡廉氛围更加浓厚、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将我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相结合,互推互促,以清廉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最终落脚点,聚焦制约清廉村居建设的关键环节,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出发,紧紧围绕村干部队伍建设、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执行、清廉文化培育等工作重点,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持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动。认真分析当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以强化农村“三资”管理、推动村干部作风转变、村监会作用发挥等重点,以点带面推动清廉村居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打造“清廉班子”,筑牢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

1.突出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镇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村级大额资金使用、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决策等村务实行提级管理机制,每月随机抽查,每季度专项督查、专题研究,具体化常态化压实主体责任。将“清廉村居”建设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工作的全覆盖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抓实抓细村各项工作。

2.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村干部在“清廉村居”建设中的带头示范作用,结合每月镇“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夜校学习、农村“主题党日”和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履职教育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实行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对存在违法违纪问题不适宜担任村干部的人员,按程序坚决予以调整,做到优进劣退,保持队伍纯洁。

3.切实发挥基层监督作用。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严格按照收集意见、提出建议、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等程序开展监督,通过接待来访、上门走访征求意见,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报告处置违纪违法行为。镇纪委加强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的日常管理,细化完善考核内容,通过召开例会、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台账抽查等方式,做好业务辅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提升村级监督效能。

(二)培养“清正干部”,督促村干部廉洁履职

4.加强村干部廉洁档案动态监管。围绕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家庭房产情况、配偶及子女从业状况等内容,建立村(社区)“三职(五职)”廉洁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门保存,由镇纪委进行动态监管,有效掌握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动态更新“村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前移村干部监督管理关口。

5.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农村党员干部赌博、酒驾等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严格执行“三个一律”规定,做到从严处置、露头就打、快查快办、限时办结。坚持镇党委和纪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该歇职免职的第一时间处理,该党纪处分的及时跟进措施,严防“小问题”成为“大祸害”。

6.开展农村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聚焦建个“小圈子”、发张“小油卡”、利用职务便利耍点“小特权”、违规“小装修”等7个纠治重点,集中开展违规发放领取补贴、违规参与村级工程、赌博酒驾醉驾等问题清查行动,督促在职村干部对本届村(社区)换届(2020年11月)以来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自查申报,依规依纪分类开展整改处置。常态推进自查承诺,组织村干部签订自查承诺书,并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作风顽疾,严肃查处农村干部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礼卡礼金、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聚焦巩固拓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农村干部履职不力、推绕拖躲、优亲厚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倒逼村干部真担当、善作为。

7.实施“廉和干群”工程。依托党日活动、远教平台等平台资源,开展廉洁文化主题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强村干部队伍的廉洁理念以及合作意识。建立村干部民主协商机制,构建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运行体系,村委会、村监委自觉接受村党支部领导,村委会自觉接受村监委的监督。村“两委”干部发挥“领头雁”的作用,通过开展村干部和弱势群体“一对一”帮扶等方式,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建立和巩固与村民的紧密联系,提升村民自治水平。

(三)推行“清爽村务”,推进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8.推行村级组织分类议事决策。对涉及单个自然村的一般性事务,经行政村授权后,按照分类决策的要求和流程决策,避免少数人说了算。对宅基地安排使用、大额工程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补偿等特别重大的村级事务,决策前报镇党委预审报备,强化上级组织的监管把关。行政村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

9.组建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组织吸纳自然村负责人、村民代表成立3—5人的自然村村务协商议事会,围绕村集体“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党务运行等群众最关心的自然村一级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形成科学决策,为自然村各项重大决策提供有效的监督闭环。

10.开展村级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加强农村“三资”领域监管,针对集体资金较多、矛盾情况复杂的村,开展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负责人等主职干部的专项监督。探索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登记簿制度,开展村集体资产、项目公开面询监督,每年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异议的村财务票据进行公开质询。

11.切实发挥农村调解员作用。根据各村实际,通过个人自愿、群众推选、组织推荐等方式,从村民中选择2—3名有影响、有能力、有威望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工作者等人员担任村级民间调解员,对历史遗留问题、重点矛盾进行分析研判,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调解员,助推协调化解基层矛盾,基本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

12.规范落实小微权力清单。紧扣农村基层小微权力事项运行,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禄丰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试行)》禄丰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23项,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确保村干部严格按照权力流程图履职。

13.加强“惠民补助”风险监管。及时向村民公布并解读各类政策的享受条件、申请程序、发放和管理方式等内容,并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广泛发动村民参与惠民政策执行,及时将每一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镇纪委以走访、抽查等方式,对补助资金落实、补助对象等情况进行督查。

(四)涵养“清朗民风”,树立清正廉洁价值导向

14.创建一批示范性清廉文化阵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村文化活动室、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历史记忆陈列展室等,通过深挖蕴含在本镇历史文化中的清廉文化因子,以点带面创建一批清廉文化阵地,将12个村(社区)培育成清廉村居示范点,集中打造古城村为市级清廉村居示范点。

15.深化家规家训家风建设。推动家规家训纳入村规民约,进农村文化活动室,入村民屋门庭院,融入群众生活,在全社会营造家风正、民风淳的新风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清廉文化“一村一品”工程,全面挖掘整理本地历史先贤和当代廉政道德模范事迹,包装推出廉政家风馆,打造清廉文化阵地,建设清廉主题鲜明的清廉教育场所。

16.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结合各村实际修订完善通俗易懂的村规民约,在文化活动室或公共场所进行展示,为村民行为举止提供衡量标准。通过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在群众中推动开展移风易俗,摒弃铺张浪费、封建迷信和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倡导节俭养德、喜事新办、厚养薄葬、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

四、方法步骤

(一)深入调查,试点先行。做好前期情况摸排,综合分析研究,全面摸清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创建实施方案,力争在8月底完成古城“清廉村居”市级示范点创建工作,并以点带面,全域推开。

(二)梳理提炼,总结评估。及时梳理、归纳总结“清廉村居”建设试点工作情况,并筛选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做好总结评估。

(三)分步实施,全面推广。在试点村建设完成的经验基础上,分类制定“清廉村居”建设计划,明确建设目标、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加强对各村居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清廉村居”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切实有效推进“清廉村居”创建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仁兴镇“清廉村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晓云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徐  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成  员:王启龙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李银付 镇党委副书记

        李佳遥 镇纪委书记

        雷  智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天佐 镇党委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泽致 镇党委宣传委员

        蒋绍琼 镇党委组织委员

        李富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徐  超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  磊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仁兴派出所所长

        鲁  辉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王海鸿 仁兴司法所所长

镇各(双管)站所负责人,12个村(社区)书记、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李佳遥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拟定“清廉村居”建设具体办法,指导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建设情况,促进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协调解决矛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督促指导好所挂点联系村(社区)“清廉村居”建设,各办、各站所要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共同抓好“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谋划部署,保证推进力度。精心组织排查摸底,科学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创建时间表,积极探索创新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办法,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镇纪委要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存在的难题及时进行业务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

(三)加强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积极做好“清廉村居”创建行动的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营造清廉创建行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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