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学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规定的日常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金山镇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管理了社区矫正对象469人,期满解除矫390人,收监执行13人,现有社区矫正对象66人。为全力做好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安全稳定工作,金山司法所于2022年3月22日下午在金山镇附楼三楼会议室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3月份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此次集中教育学习内容极为丰富,一是组织参会社区矫正对象观看了电教片《青春防线2》;二是禄丰市检察院第三部王绍俊部长学习了社区矫正对象收监的案例,并就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对矫正对象的依法管理提了要求;三是禄丰市司法局苏恩副局长就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具体管控要求作了讲解,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中容易忽视的工作作了提醒;四是金山镇志文副镇长对日常安全管理作了要求;五是金山司法所杨斌、杨梅生就当前管理和日常汇报中存在的不足作了强调、安排和要求;六是安排了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学习心得现场交流。
会议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是必须每天打卡报到;二是每周按时进行电话汇报情况;三是每月按照安排时间每名矫正对象必须参加集中学习、公益劳动、填写书面汇报材料;四是每季度必须认真填写自己书面的季度小结;五是必须按照规定在禄丰市辖区活动,若有事外出必须符合法定请假事由,三天前请假批准方可离开禄丰,回来及时到司法所销假签字确认;六是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社区矫正,违反法律规定的相关处理后果。
通过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和提升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改过意识,达到社区矫正的教育实效、监管成效及社会效果。
图文:金山镇司法所 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