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丰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
关于勤丰镇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
地方财政收支计划(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4月13日勤丰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黄德能
禄丰市勤丰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勤丰镇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收支计划的报告》,各代表组进行了认真审查。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经过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镇人民政府报告的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镇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70万元,其中: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783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235万元。2025年,全镇实现总收入355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4.8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总支出355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08万元,项目支出1760.69万元。
二、镇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地方财政收支计划草案
202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885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619万元,非税收入238万元。全镇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954.89万元,支出预算195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2.89万元,基本财力保障及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152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镇人民政府提出的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和镇人民政府关于财政工作的要求,预算遵循“三保”的先后保障顺序和原则来进行编制,坚持了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有保有压、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项措施积极可行,符合勤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勤丰镇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收支计划的报告》,批准勤丰镇2026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
三、2026年做好预算执行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决策部署及镇党委的工作安排,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一步做好财政管理和预决算工作,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是严守“三保”底线,坚持将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列为支出首位,足额保障、优先拨付教育、医疗、养老、公共安全等刚性支出,持续压缩非刚性、非急需的一般性支出,从严管控会议、差旅等公用经费,坚决杜绝挤占挪用“三保”资金,建立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机制,切实保障基层政权稳定高效运行。
二是强化收入统筹与征管,紧盯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加强财税协同分析与联合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效防范税源流失;同时积极对接上级政策,主动争取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支持,全面清理盘活存量资金、闲置资产及各类资源,拓宽稳定可持续的财力渠道,不断夯实财政收支平衡基础。
三是严控预算调整刚性约束,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所有支出严格按照人大批准预算执行,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确因重大政策调整、应急处置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审批程序,专项向镇人大报告并经审议决议后实施,强化国库支付、项目拨付、大额资金使用等环节审核监管,切实维护预算的法定性和严肃性。
四是树牢科学发展观,量力而行搞建设。严禁违法违规举债,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努力消化政府性债务存量,依法依规遏制系统内外隐性债务增量,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
五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提高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专业水平,促进依法理财,规范财务管理,合理调整支出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