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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村乡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反馈问题的 整改报告

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审计局:

中村乡人民政府根据你单位完成禄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意见禄审委办意〔2024〕26号、禄审决〔2024〕15号意见,中村乡人民政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反馈我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7个方面的共23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10个,部分整改完成5个,正在整改8个。

一、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建设项目违规占用耕地1.65亩。

中村乡山前村委会2户农户用地手续未获批,擅自占用耕地1.65亩建房。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其中赵XX户宅基地用地手续报批资料于2018年上报72㎡至州级审批,但由于无法落实耕地指标未批准,因此未取得土地用地手续,在2023年开展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补充摸排工作中,我乡已将该图斑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编号为:532331019702,目前上级部门暂未出台该类问题处置政策,仅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李XX户宅基地用地手续报批资料于2021年上报120㎡至市级审批,但由于无法落实耕地指标未批准,报批资料被市级退回,因此未取得土地用地手续,在2020年开展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中,我乡已将该图斑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编号为:532331201Z00039,目前上级部门暂未出台该类问题处置政策,仅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

下一步计划:持续整改,待下步上级部门出台该类问题的处置政策后,我乡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开展整改,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坚决杜绝出现违法用地问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2.林长制工作未落实到位。

(1)林地监管不到位。禄丰县河西钻天坡采石场(采矿权有效期为2022年5月11日至2029年5月11日)违规占用林地11.86亩进行堆土,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该地块在多年前因违法占用被林业和草原局查处过,并责令其对违法占用林地进行植被恢复,当年栽植的树木为红花石楠,因地块土层薄、土质较差,管理难度大,树木栽植后生长缓慢,郁蔽度不够,达不到验收要求。2024年9月,中村乡督促采石厂利用采石剥下的表土重新覆盖林地后栽植袋苗直径为5厘米以上的香樟树,已栽植完毕且长势较好,现处于管护期间,中村乡将认真督促采石场加强香樟树管理,在2025年底重新组织验收。同时要求职能站所和村委会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切实认真履行好林地及林政资源监管责任,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林长制责任未压实。主要是未及时调整充实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未及时更新林长责任区域分级名录,未建立乡镇、村组林长职责清单、森林资源清单、重点任务清单、乡镇林长制两级督察体系及社会参与监督体系,未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各级林长名单。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根据审计报告的整改要求,中村乡在2024年10月就及时调整了林长制工作领导机构,更新了各级林长责任区名录,建立健全了相关责任清单,制定了《中村乡林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并上报市级部门将清单以乡、村委会为单位制作成林长制公示牌10块,安装在政府所在地和全乡九个村委会进行长期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告各级林长名单,要求乡、村两级林长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按时开展巡林护林工作,并请全乡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今后,中村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将认真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压实林长制责任,切实将“林长制”责任履行到位。

3.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覆盖率低。

(1)2019—2023年期间仅对中村乡现有自来水厂集中供水工程、河西村委会小磨房饮水工程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对其他村组的水源点、取水点饮用水水质未进行定期检测;

(2)枯水期(1—4月期间)经过现自来水厂沉淀、过滤的饮用水仍检测出总大肠杆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2020年12月实施的禄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新建中村乡自来水厂工程)未按期完工投入运营,合同明确工程须于2021年12月12日竣工,对中村乡集镇区部分村组群众的饮水安全造成了一定影响(工程投入使用后将有效解决中村、河西2个村委会37个村小组8450人饮水安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中村自来水厂、河西村委会小磨房储水池水质情况已于2024年9月26日送检,经专业机构检测,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中村新乡自来水厂由市国投公司进行代建,已于2024年11月正式供水。为确保群众的饮水安全中村乡将加强水源涵养和水质监测,将加强协调,在市水务局、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按要求做好全乡水质监测工作。

二、遵循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

4.无证取水。

中村乡自来水厂2009年9月成立以来,由中村乡水管站(现乡水务服务中心)管理至2017年1月,2017年1月后乡人民政府委托人员直接管理,变更法人后独立核算,2021年市国投公司改造管道后,中村村委会1—6组村民、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沿线搭水用户饮用自来水厂的水,但期间自来水厂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存在无证取水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因自来水厂下步由市国投公司统一运营,现资产还未办理交接手续,我乡已与市国投公司对接,要求该公司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并加强全乡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5.未依法处置涉案财物。

2019年3月,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依法查处了禄丰宝泉生态庄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中村村委会小石桥村集体土地建厂房的违法用地案件,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禄自然资行罚字〔2019〕03号),将禄丰宝泉生态庄园有限公司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没收,并于2020年8月4日将违法用地构筑物移交中村乡人民政府管理,根据《违法占地地上建构筑财物没收清单》,移交财物为5幢建筑物1276.56平方米(该地块依法拆除部分地上建筑物后,现保留主体酒店建筑部分,面积718.76平方米),目前没收财物仍由违法占用人使用。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我乡将严格按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规范没收财物的收缴、处置,计划将没收的建筑物采取有偿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计划于2025年12月底前处置完成工作。

6.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未做到应办尽办。

中村乡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没有将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工作落实到位,2019年至2023年期间仅办理了2件建设规划许可证,分别为:乡字第〔2022〕第01号,中村街刘淑萍自建房;乡字第〔2023〕第01号,峨山村委会李国军自建房。期间中村乡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看,没有做到应办尽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2024年4月以前市自然资源局未明确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办理的业务流程及要求,2024年4月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后中村乡安排专人到市自然资源局以学代办的方式办理了2件建设规划许可证,现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已开通了政务网专线,配备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必要的办公设备,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正在积极地办理当中,截至目前已办理了36本建设规划许可证。

7.设施农用地监管不到位。

(1)设施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0.63亩。中村村委会小石桥二组李X唐等5户承包田(位于中村村委会摆衣箐小组)流转给周X忠后中(流转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其未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将承包土地用作花卉大棚房,涉及占用基本农田0.63亩。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该地块已于2019年国土变更调查过程中进行变更,地类为其他园地,2020年—2023年地类为设施农用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2)2宗设施农用地到期后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查,截至2024年8月31日审计时,中村乡审批的2宗设施农用地已到期,但未按规定督促办理延期手续,具体是:杨X科户集群式烤房(用地审批时间为:2019年7月10日,有效期5年)、姚X集群式烤房(用地审批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有效期5年)。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1宗,另1宗正在督促办理延期手续。杨X科户设施农用地已于2024年10月17日办理延期;姚X集群式烤房计划于2025年4月中旬前办理完成,截至目前自然资源所已对姚X进行电话通知办理延期5次,中村村委会通知3次,请其亲戚姚X告知劝说1次,并于2024年12月17日,2025年1月8日对其发放《关于办理设施农用地延期告知书》,至今暂未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乡将分阶段整改,将持续督促姚X于2025年8月20日以前办理延期手续。

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制度未执行到位。

审计组经抽查2022—2023年期间中村乡9个村委会138个村组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情况,发现部分村组未按规定收缴水费,如中村村委会2022年3个村小组收取水费45216.23元,2023年仅有1个村小组上缴水费1482元;2022年叽拉村委会6个村小组收取水费13131元,2023年仅有2个村小组上缴水费5951.8元。峨山村委会下属村小组2023年未收缴水费。通过对比2022—2023年水费收缴情况,2023年收取90526.3元,与2022年收取数222779.23元对比,下降132252.93元,降幅59.36%。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截至目前共收取2024年水费133334.27元,《中村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已修改完善并下发,并及时督促各村组因地制宜制定完善了《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制度,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对未缴纳水费的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形成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员,限期进行追缴。

9.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责任未压实。

(1)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材料审核、现场踏勘、规划许可等方面的审批责任未压实,部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联审联批联管单位未盖章签署意见,对申请建房户未按要求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

(2)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三到场”工作未履行到位;

(3)未按要求整理归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档案资料,部分档案资料缺失或不全。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我乡将对已审批未完善的资料补充完善审核签字、盖章等手续,对符合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的给予办理并发放至申请人手中,同时由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的业务人员分年度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健全审批台账。下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好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机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认真执行好“三到场”的工作要求,落实好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不实0.3011亩。

中村村委会中村四组村民曾X林户的承包田,已于2013年办理了农转用手续(批复手续为(云国土复〔2013〕0203号),后又于2018年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确权面积为0.41亩,与办理建设用地面积重复0.3011亩。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村村委会中村四组村民曾付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532331201201040033J,承包方代表:曾付林,合同代码:532331201201040033J,共有人:曾付林、陈菊琼、曾桂伟、曾桂嫒。家庭承包面积2.77亩,共三块。其中:地块代码:5323312012010400136,地点:龙潭田,确权面积0.41亩。已于2013年办理了农转用手续(批复手续为(云国土复〔2013〕0203号),后又于2018年进行了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确权面积为0.41亩,与办理建设用地面积重复0.3011亩。应确权面积0.1089亩。由于当时确权指界时没有剔除已转建设用地面积而发生错误,2024年禄丰市审计局对我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中村村委会中村四组村民曾付林户的承包田与已转建设用地面积重复0.3011亩,中村乡已将该问题书面于2024年11月报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技术服务机构对曾付林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更正,待完成更正工作,新的证书并由发证机关重新打印后及时颁发。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的问题

11.批而未供土地10.95亩

2018年9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禄丰市2018年度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国土资复〔2018〕336号)批准中村乡小集镇建设征转用地10.95亩,土地农转用手续获得批复且征地结束后,中村乡未加强建设用地监管,致使该地块截至2024年8月31日审计时闲置6年之久仍未供出。

整改情况:尚未整改完成。中村乡高度重视,第一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国有土地出让事宜。线上分别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禄丰云等平台进行线上宣传,线下利用周六街天及丰收节的契机发放宣传册共600余张,张贴宣传海报和拉宣传横幅;第二场地平整方面。于2024年11月25日对相关农户发放限期清理该地块地上附着物的告知书,同天下午与施工方联系到现场勘测打地界桩,并于2024年12月2日对剩余地上附着物进行统一清理,平整了场地;第三巩固联系购买意向者。首先电话告知有意向购买的11位农户最新政策消息,与拍卖公司联系回访有意向的购买者的购买意愿,其次于2024年11月28日联系拍卖公司和购买意向者到中村村委会现场讲解竞拍规则和交代需准备事项,最后于2024年12月10日通知购买意向者到中村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参加座谈会,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主持,分管副乡长、中村自然资源所和农村商业银行中村支行行长共同参加,现场讲解贷款优惠政策。于2024年12月13日举行拍卖,但由于农户顾虑基础设施不完善,路、水、电暂未拉通而未报名,最终流拍。现我乡正与市国投对接土地集中开发利用合作事宜,并聘请技术服务单位开展详细性规化修编工作,正积极推进问题的整改。

四、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的问题

12.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质量不高,涉及面积88.7亩。

中村乡6个地块面积88.7亩存在划定不实、质量不高情况。

(1)将2个地块面积23.2亩的林地、1个地块面积3.27亩的小坝塘划为基本农田,存在划定不实的情况。主要是:①将七峰村委会龙头山小组1个地块面积12.83亩的林地划为基本农田,实地现状部分为林地,部分种植玉米、辣椒;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该图斑为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下发,图斑编号为532302004041。该图斑已由第三方机构按地类分割,就地恢复整改部分图斑编号为532302004041-2,种植玉米、黄豆,已通过省级审核,目前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已完成整改;无法整改部分图斑编号为532302004041-1,为林地,通过云南省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政策处置后已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已整改完成。

②将棠海村委会阿赖村小组1个地块面积10.37亩林地划为基本农田,实地核实该地块为80年代开挖地,实地为种植红豆;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该图斑为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下发,图斑编号为532302004466,该图斑已通过就地恢复的方式整改,种植玉米、魔芋、豆类,已通过省级审核,目前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已完成整改。

③将叽拉村委会1个面积3.27亩的小坝塘划为基本农田,存在划定不实情况。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该图斑为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下发,图斑编号为532302004163,经核查该图斑为坑塘水面,通过云南省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政策处置后已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已整改完成。

(2)将2个地块面积48.38亩果园地划为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非粮化图斑),存在划定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其中:地块1面积27.39亩(永久基本农田编号为:53233120020600023186)为阿勒村委会核桃林和板栗林,该图斑为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下发,图斑编号为532302004471,该图斑已由第三方机构按地类分割,就地恢复部分图斑编号为:532302004471-2、532302004471-3,已通过就地恢复方式种植玉米,已通过省级审核,目前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已完成整改;无法整改部分图斑编号为532302004471-1,为林地,通过云南省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政策处置后已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已整改完成。地块2面积20.98亩(永久基本农田编号为53233120020600023132)该图斑为阿勒村委会核桃林,位于西河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坡度大于30度。该图斑为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下发,图斑编号为532302003880,实地为林地,通过云南省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政策处置后已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已整改完成。

(3)将2个地块面积13.85亩零散分布、从地形地貌分析耕种条件较差且未经土地确权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存在划定质量不高的情况。其中:1个地块面积8.18亩,现状种植玉米,未经土地确权;1个地块面积5.67亩,现状种植红豆、黄豆,部分未经土地确权。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2个地块已经翻耕起垄,种植作物,达到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要求,下一步乡人民政府将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核实处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及补划等相关工作要求,根据日常掌握情况,解决一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质量不高的问题。

13.未按期完成7个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违法图斑整改任务。

2021年6—8月期间,市人民政府反馈中村乡2020—2021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及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56个,要求2021年9月30日前整改到位。经中村乡核查、举证、技术单位确认违法图斑16个,截至2024年8月31日审计时,尚有7个违法图斑(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7.52亩)未整改到位,具体是:

(1)中村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占用耕地1.92亩;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已立案查处,我乡将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但由于地类性质(占用耕地)不符合,且压占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和生态红线,相关用地手续暂时无法完善,目前乡人民政府、乡社会事务办正在重新选取符合条件的地块。

(2)叽拉村委会矣子母村级活动场所占用基本农田0.35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该问题在2020年开展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中,我乡已将该图斑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编号为:532331201G00030、532331008902,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该问题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后可认定为完成阶段性整改,待上级部门出台该类问题处置政策后按处置政策继续整改。

(3)阿勒村委会白石岩村新建村级活动场所占用耕地3.3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问题已于2024年8月30日取得《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禄丰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楚政复〔2024〕34号)文件,已取得用地批复。

(4)山前村委会2户农村宅基地占用耕地1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阶段性整改。该问题涉及赵XX户、李XX户宅基地。该问题涉及的2户农村宅基地图斑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编号分别为:532331019702(532331201Z00118)、532331201Z00039,该问题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后可认定为完成阶段性整改,待上级部门出台该类问题处置政策后按处置政策继续整改。

(5)阿勒村委会2户宅基地占用耕地0.95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问题涉及毕X波户、毕X户宅基地,其中毕X波户已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中村乡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禄政复〔2025〕62号)以及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2025029号)。毕X户已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2025066号),相关手续已完善。

五、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

14.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

中村乡辖区内共有10家矿山企业,其中2个采矿权未到期,其余8家矿山企业采矿权已经到期,根据相关要求应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2024年8月31日审计时,工作推进情况如下:

(1)2个历史遗留矿山已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但未经检查验收。①要求2023年完成的禄丰县中村乡峨山德古老高岭土矿(面积15.56亩)修复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尚未通过检查验收。②废弃多年的禄丰县红岩子铁矿多金属矿探矿权2个图斑(其中1个图斑53.16亩、1个图斑81.91亩,探矿权证早已到期,因时间久远探矿权证已找不到)目前修复工作正在推进。

(2)6家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工作暂未推进。市自然资源局下发复垦义务通知后,目前仍未按要求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情况属实,6家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暂未推进。主要是:禄丰县中村乡锅底塘铜矿(采矿权证有效期2007年10月16日至2011年10月16日);禄丰县中村乡和尚洞铜矿(采矿权证有效期2012年4月6日至2021年10月6日);云南省禄丰县白草坪铜矿(采矿权证有效期2016年7月28日至2018年7月28日);禄丰县中村万林选厂老铜箐铜矿(采矿权证有效期2007年10月29日至2012年10月29日);禄丰县中村采石场(采矿权证有效期2016年2月17日至2024年2月17日,要求2025年推进修复,正在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同步开展工程措施种植树木);禄丰县中村乡李家锅采石场(采矿权证有效期2015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8日,要求2024年开展修复,正在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同步开展工程措施种植树木)。

整改情况:部分整改完成。截至目前,锅底塘铜矿、老铜箐铜矿已修复完成,和尚洞铜矿、白草坪铜矿正在办理采矿权延期手续,经与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中村采石场、李家锅采石场这两个矿山的生态修复方案正在编制,且正在同步开展工程措施种植松树、东瓜树、板栗树等进行矿山生态修复;峨山高岭土矿、红岩子铁多金属矿已完成生态修复,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得知州、市两级已完成现场实地验收,峨山高岭土矿验收审核材料已取得,红岩子铁多金属矿相关验收材料暂未反馈。

下一步计划:持续整改,由于矿山生态修复是一个长期过程,我乡将持续整改,积极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督促未按方案完成修复的企业切实履行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修复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生态治理任务。

15.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滞后

经审计组现场抽查,发现中村乡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集镇区存在车辆乱停乱放,集镇区、村组垃圾箱摆放不规范,垃圾收运设施配备不足,垃圾清运不及时,环境卫生整治未形成长效常态机制,脏乱差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我乡已整合力量,由中村派出所、乡综合执法队、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中村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共同采取有力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增配了两辆垃圾清运车辆,同步增设了垃圾收集箱,垃圾收集覆盖了集镇周边村组,安排专人根据各垃圾收集点情况及时开展垃圾清运工作,做到清运及时,没有积压和外溢情况。

(2)目前使用的中村乡集镇区垃圾填埋场(位于叽拉村委会打贼山),处理工艺落后,未对渗滤液进行有效收集,未按期对转运垃圾进行分层覆土填埋。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我乡按市住建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的指导意见建设完成了垃圾转运站,于8月12日开始投入运营,建设过程中已安装了10m³一体式污水(渗滤液)玻璃钢收集处理设备,并做了雨污分流设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覆土并种植了林木进行绿化,现处于管护期。

(3)中村乡辖区内公路沿线露天垃圾池、垃圾焚烧炉未按要求改造和拆除。2023年5月,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提醒函》,要求各乡镇对在公路及街道沿线的露天垃圾池进行拆除或改造为分类垃圾箱、垃圾房,并严禁在公路及街道道路沿线通过焚烧炉焚烧处理垃圾,但截止2024年8月31日审计时,中村乡全乡分布在公路沿线、通村道路和村内道路的76个露天垃圾池中仅有1个进行了遮挡、加固改造;69个垃圾焚烧炉均未进行拆除,用于临时堆放垃圾。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我乡已对公路沿线、河道边、水库坝塘附近处于敏感区域的垃圾池进行改造、焚烧炉进行拆除,并投放了垃圾收集箱,进行垃圾集中收集转运。

1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

2019—2023年4月期间,中村乡个村组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中存在以下问题:

(1)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204宗流转土地未开展资信审查、未进行鉴证或公证、未制定流转方案(中村村委会30宗、河西村委会4宗、棠海村委会170宗);183宗流转土地未进行分级备案(中村村委会9宗、河西村委会4宗、棠海村委会170宗);34宗流转土地未进行表决、公告(中村村委会30宗、河西村委会4宗);

(2)中村村委会流转土地未兑付农户土地流转费用27.98万元;

(3)河西村委会山后8户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田)中12亩被瑞泰重楼合作社(承包方)用于种植水果。

整改情况:整改完成1、2024年11月20日中村乡邀请了市农业农村局经管站业务人员对乡、村组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业务培训,中村乡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严格照土地流转工作的业务要求,对承租人开展资信审查、鉴证等工作,并做好备案登记,建立健全流转台账,定期检查流转土地经营使用情况,确保土地流转公开、透明、有序。2、中村村委会于2025年1月25日前全部按流转合同督促土地流转受让方将流转费全额兑付给了农户;3、针对河西村委会8户农户流转土地用于种植水果(猕猴桃),实为种植中草药黄精,猕猴桃是给黄精遮阴用,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已要求种植户另行选址,年底前将流转土地中种植的猕猴桃及中草药进行搬迁种植。

17.对养殖场监管不力,畜禽粪污处置措施不到位。

(1)2021—2024年6月期间先后发生4起养殖场粪污污染环境事件及群众信访举报事件。如峨山村委会新二组张X平户在河边晾晒牲畜粪便,养殖污水直排河道;中村栗园养殖场未办理环保方面手续、未建设环保相关设施,责令关停后又复养,养殖场内外随意堆放牲畜粪便,污染中村村委会下村两个村小组饮用水源;中村棠海村委会阿赖村禄丰林泉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排环境,异味扰民;李X武养殖户养殖地点距离村子和下游河道较近,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未按要求建立粪污排污处理设施,雨天粪污随意外流等(截至2024年8月审计时,中村乡已采取措施对以上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

(2)审计调查发现中村乡共有13个规模化养殖场,部分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置不到位。审计组经现场抽查发现中村乡团结养殖场建在村间路旁,养殖生猪32头、肉牛54头,只建了一个化粪池,没有建其他粪污处理设施,畜禽粪污未做到干湿分离,养殖环境脏乱差,粪污未经堆捂发酵直接用于还田,存在污染环境隐患,且养殖场选址不符合当前禁养区、限养区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峨山村委会新二组张X平户在河边晾晒牲畜粪便,养殖污水直排河道的问题已于2024年8月完成整改;中村栗园养殖场未办理环保方面手续、未建设环保相关设施,责令关停后又复养,养殖场内外随意堆放牲畜粪便,污染中村村委会下村两个村小组饮用水源问题已于2024年6—月期间完成整改,分别完成了生猪清理处置、替代水源更换、水池清洗消毒、太阳能清洗、净水器滤芯更换、养殖场粪污清理等工作;中村棠海村委会阿赖村禄丰林泉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排环境,异味扰民问题已于2021年4月完成整改。针对部分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置不到位的问题,中村乡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辖区内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已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养殖场、养殖户完善粪污收集处置设施,加强畜禽粪污收集管理,堆捂、发酵,通过粪肥还田还地等方式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未经处理的粪污一律不得直接用于还田还地。

六、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的问题

18.应收未收水费49874元。

2022年—2023年期间,中村乡自来水厂应收未收1个企业、1个事业单位及20户个人用水户水费49847元,具体情况如下:

(1)滇中引水采石场未交水费30300元,其中:2022年22764元,2023年7536元;

(2)中村中学2023年欠缴水费16111元;

(3)2022—2023年21户个人用水户欠缴水费3436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针对以上用水企业和用水户不按照缴纳水费问题,中村乡人民政府、中村乡自来水厂于2024年12月3日下发水费收的通知进行催缴,截止2025年3月27日,已收取中村中学2023年所欠水费16111.00元,收取21户个人用水户2022年-2023年所欠水费3436.00元。目前中村乡人民政府已安排分管领导和村委会干部配合中村自来水厂对尚未收缴的欠缴水费进行催收。今后将严格执行按月征收水资源费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户水费缴纳情况的监督,及时跟进处理欠费问题,杜绝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19.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费未做到应收尽收

经审查中村乡2019—2023年垃圾清运费缴存情况,发现中村乡从2023年才开始对全乡9个村委会垃圾清运费收取、缴存情况进行统计,2019至2021年期间仅提供了集镇区所在地的中村村委会(含政府机关)的收取情况数据,2022年仅提供了中村村委会、镇机关、河西村委会收取情况数据。

根据垃圾清运费缴存情况:中村村委会2019年应收132300元,实际收取85245元;2020年应收138150元(集镇区中村村委会132300元、政府机关5850元),实际收取119150元(集镇区中村村委会113300元,政府机关5850元);2021年应收136650元(含政府机关,下同),实际收取26473元;2022年应收209304元(中村村委会132300元、政府机关4380元、河西村委会72624元),实际收取52764元(中村村委会38490元、政府机关4380元、河西村委会9894元)。根据2023年全乡各村委会垃圾清运费缴存情况反映:全乡2023年应收垃圾清运费392844元,实际收取203695元。垃圾清运费应收未收的主要原因是中村乡集镇区临街商铺垃圾清运费未收,街面摊位垃圾清运费未收,部分村委会所属村小组或村民未缴纳,以上情况反映出生活垃圾清运费清收政策未执行到位,未做到应收尽收。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截至目前共收到全乡9个村委会缴存垃圾清运费131022元,现还在持续收缴当中。

20.集镇区污水处理项目推进缓慢,未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中村乡集镇区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总投资808万元,其中计划安装主管道4500米,支管8500米,日处理100立方污水站两座,日处理25立方污水一座。按市人民政府要求,项目在2022年9月底必须全部完工,截至2024年8月31日审计时已完成污水治理项目总工程量的95%,因项目实施方未能及时支付厂家设备资金,故厂家未给予调试处理设备,导致污水处理设备未能投入使用,集镇区污水治理项目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且由于该项目未完工,也未开展验收等后期工作,未能进行竣工决算。

整改情况:未完成整改。该项目由州国投公司代建,因资金未落实到位,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未支付给供应商,设备安装完成后供应商未进行调试,导致现还迟迟未投入运行,我乡已向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解决未到位资金问题,早日将项目运行。

21.项目资金结余19405.6元。

禄丰县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拨入中村乡林业和草原中心防火应急通道补助资金849000元,中村乡森林草原防火通道建设项目于2023年3月竣工、4月验收,工程决算价829594.4元,截止审计时止已拨付工程款825104元,差欠项目建设方工程款4490.4元尚未拨付,工程项目资金结余19405.6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其他有关方面的问题

22.22个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推进缓慢。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8月提交中村乡人民政府整改交办单,要求中村乡于2023年11月前整改完成2019—2023年期间下发的28个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截至2024年8月31日审计时仅整改销号6个,尚有22个未整改到位(主要是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殡葬用地、采矿用地未经批准违规占用耕地及其他地类),其中:公共服务类4个、农村住宅类4个、农村道路2个、矿山类4个、重点工程类2个、产业类3个、畜圈及设施农用地类3个,涉及占用耕地11.85亩(其中:基本农田3.07亩),目前其中3个违法用地正在组织报批(详见后附表册),19个问题尚未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部分整改。

(1)4个公共服务类图斑分别是中村大村活动场、怒加拉安置点活动场、白石岩安置点活动场、鲁支大三家村级活动场。该问题已取得《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禄丰市2024年度第二批次村庄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楚政复〔2024〕34号),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4个农村住宅类图斑分别是刘XX户、雷XX户、吉XX户、张XX户农村宅基地。其中刘XX户图斑已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台,编号为:5323310140969(532331201Z00057),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该问题录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汇交平后可认定为完成阶段性整改,待上级部门出台该类问题处置政策后按处置政策继续整改。雷XX户、吉XX户、张XX户3户已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编号分别为:农宅字2025025号、农宅字2025043号、农宅字2025022号,已整改完成。

(3)2个农村道路图斑均为中村乡叽拉村委会矣子母土地整治项目机耕路,该2个图斑属于中村乡叽拉村委会矣子母土地提质改造项目区内,将积极与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对接,共同研究此类图斑整改方式。

(4)5个矿山类图斑具体为禄丰县钻天坡石料场场地平整、中村采石场矿区、中村采石(砂)场边坡。其中中村采石场目前采矿许可证已到期,经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正在编制复垦方案。禄丰县钻天坡石料场场地平整、中村采石场两家矿山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所涉及的图斑正在与市自然资源局及矿山企业联系对接中。

(5)2个重点工程类图斑分别为滇中引水7标材料仓库、中村乡公墓。其中中村乡公墓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已立案查处,我乡将积极与市自然资源局对接,但由于地类性质(占用耕地)不符合,且压占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和生态红线,相关用地手续暂时无法完善,目前乡人民政府、乡社会事务办正在重新选取符合条件的地块。滇中引水7标材料仓库由于项目暂未完工,我乡正在积极与项目用地方及滇中引水协调办联系对接,确定整改方式。

(6)3个产业类图斑均为中村乡大牲畜交易市场。目前已纳入楚雄州禄丰市金山等5个乡镇杨家庄等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土地已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已取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禄丰金山等5个乡镇杨家庄等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方案的批复》(云自然资增复〔2025〕79号)。

(7)2个畜圈及设施农用地图斑分别为张XX户养殖附属设施、张XX户畜圈。中村乡人民政府已于前期反复与用地涉及的两家农户联系,多次宣传动员办理手续,但因该两户家庭经济能力困难,无力承担办理用地手续的费用,申请分阶段整改。

23.1个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未整改到位。

2023年6月,云南省第二轮第二批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楚雄后,反馈问题涉及中村乡鲁支村委会大三家小组姜X丽养殖场(禄丰众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区范围内,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向中村乡提交了问题交办清单,要求2023年9月整改到位。禄丰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4年7月下发了整改函,要求中村乡在2024年7月30日前拆除,目前因养殖场选址问题未落实,暂未拆除。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至2025年3月24日,完成了整改,共处置生猪188头,拆除养殖场生活区、饲料存储房、办公用房、猪舍共计2972平方米,并完成土地复垦4066平方米,整改工作共投入整改资金9.24万元,整改完成情况已通过市级初验。

中村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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