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仁兴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仁兴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仁兴镇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全镇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全镇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5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3万元,2024年全镇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67.99万元,同比减少2.09%。2024年全镇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67.99万元,同比减少2.09%,收支平衡。
二、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收入调整:2024年全镇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67.99万元,与市决算后,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4.80万元,新增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9.89万元,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万元,新增其他收入327.80万元,收入总计4411.59万元。
支出调整:2024年全镇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67.99万元,与市决算后,基本支出减少127.7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00.77万元,支出总计4411.59万元。
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4083.79万元,非财政拨款收入209.43,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118.37万元,收入总计4411.59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41.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0.52万元,支出总计4411.59万元。2024年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仁兴镇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预算法、监督法的规定,调整方案是可行的,调整后的收支是平衡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