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9日和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通过)
和平镇人民政府向和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和平镇2025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各代表团已进行了认真审查。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经过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对报告(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5年,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数2604万元,其中非税收入76万元,税收25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完成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任务数1447万元。1-6月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739万元,完成任务数的51.1%。
(三)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5年1-6月,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数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71万元的65.96%。
(四)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5年1-6月,全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数1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71万元的65.96%。
镇人大二届七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25年,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保障了“三保”及重点领域支出需要,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
经过审查,镇人大二届九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关于和平镇2025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