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加强对在矫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促进社区矫正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确保全市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日前,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碧城、仁兴司法所,认真查阅了社矫人员档案、台账;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报到、思想汇报情况,每月集中学习情况、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对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再犯罪等问题发生,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同时对两名在矫对象进行了实地查访。
检查组指出,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了较大提升,情况一年好于一年。特别是在社区矫正对象就医、就学、外出请假等审批环节中,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坚持“线上+线下”审批相结合,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一致,逐步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检查组强调,社区矫正是严肃的非监禁刑罚执行行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市的在矫对象较往年有较大幅度降低,但所涉及的罪种及罪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严格执行程序,认真履职,责任监管到位,坚决杜绝脱管、漏管及再次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检查组要求,要始终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既要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把加强监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又要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化需求,制定切合实际的矫正方案和措施,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对指出的存在问题,要虚心认领,及时、认真整改,强化监督管理,落地见效。(白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