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沉浸式’旁听了酒驾案件庭审,‘零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教训,让我对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法律适用等方面有了更加直观、形象的认识。”金山镇一名参加庭审旁听的工作人员说。
“原来醉驾就在我们身边,手握方向盘,切勿心存侥幸,今后一定严守法律红线!”参加庭审旁听的金山镇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纷纷表示。
近日,黄某某等四起危险驾驶案在金山镇人民政府开庭审理,为更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增强普法效果,司法机关组织了金山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金山镇各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及村民小组长一百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中,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四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给被告人细算了醉驾自由账、经济账、家庭账,剖析了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违法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依法分别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禄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以危险驾驶罪对四被告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通过公诉人释法说理,四名被告人深刻认识到了醉驾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危害,均当庭认罪认罚并表示悔悟。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将普法工作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通过庭审观摩、模拟法庭、公众开放日、“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强化源头预防,持续深化“醉驾”综合治理,以更实举措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提升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质效,不断为平安禄丰建设增添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