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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开展“冬春救助情暖龙乡”专项救助行动,让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日期:2025年03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开展“冬春救助情暖龙乡”专项救助行动,让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

为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禄丰市积极开展“冬春救助情暖龙乡 ”专项救助行动。

一是做好应急预案,制定“冬春救助情暖龙乡 ”专项救助行动方案,成立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及时召开“冬春救助情暖龙乡 ”专项救助行动动员部署会,明确乡镇临时救助点、村社区咨询点工作职责和责任。

二是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倡议书等多种方式向广大市民提出倡议,宣传冬春救助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知悉求助渠道。如在街头发现务工不着、受家暴妇女儿童、被偷被骗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可及时拨打110、24小时救助热线0878-4140646+救助管理提供线索,或引导、护送其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如在街头发现疑似流浪乞讨的智障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性原则,及时拨打110或0878-4140646求助电话,将其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如发现在街头发现疑似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危重病人,可及时拨打120将其送医疗机构接受救治和诊断,并告知救助管理站。

三是增加冬春救助物资储备,提高反应能力。备足棉衣、棉被、棉鞋、方便面、矿泉水、面包等保暖物资和生活用品,确保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让其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温暖、社会关爱。

四是建立街面巡查机制。加强气象信息预警,强化巡查劝导救助力度,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坚持站内温馨救助和街面主动巡查救助相结合,每天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上街巡查,在特殊寒冷天气0℃以下等时间节点,每天早、中、晚开展不少于3次的街面巡查,组织人员重点对交通要道、车站、农贸市场、公园、广场、夜市、商业闹市区、桥梁涵洞、学校机关等流浪人员易露宿区域和场所进行地毯式巡查,切实做到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快速救助。积极劝导流浪乞讨人员到站接受救助,采取反复劝导、重点监控等方式,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避免出现露宿街头、冻、饿死、伤等事件。

五是建立主动发现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村(社区)实行报告制度。将救助链条拉长,救助覆盖面扩大,咨询引导点覆盖到县城所有社区、村、合作社,临时救助点延伸至全县所有乡镇。明确各乡镇民政办负责人为救助管理网格联络员,村社区书记兼任救助管理网格信息员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组织微网格员、社工、志愿者等社区工作人员、以走街串巷的方式,对本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开展“地毯式”摸排工作,切实摸清救助对象数量和情况,主动做好发现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服务。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镇、村(社)区临时救助点、咨询引导点负责人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社区服务中心(站)、便民信息服务公示栏、宣传栏、福利彩票站点、快递点、短信等多种形式,张贴救助引导卡、公布求助电话。在菜市场、广场、公园等场所周边店铺向广大市民发放倡议书,广泛发动和鼓励本辖区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快递点送货员、彩票点售票员、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救助一例,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七是实施24小时服务接待制。对自愿来站求助人员、群众电话等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做到热情对待,快速响应,迅速处置。强化规范管理,不断完善高拍仪、电脑、视频、记录仪等技防设备和办公设备并保证正常运行,保全人像、指纹等信息准确录入系统,确保档案资料保存完整无缺。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强化站内安全责任意识,全面排查机构消防安全漏洞,维护机构正常工作秩序,杜绝各类事件的发生。

据悉,今年入冬以来,共救助40余次,开展市区、涵洞、桥梁、公园等夜间巡查30余次,确保流浪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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