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云南省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的通知,其中,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检办理的“周某某等14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入选“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典型案例。
案件办理中,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深刻领悟法治精神,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分层处理,在依法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协同犯罪保持“严”的震慑的同时,对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不深、认罪认罚的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宽”的政策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避免人生画面留下“污点”;坚持法治思维,释法说理,帮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并认 罪 服 法;依法能动履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追赃挽损,对违法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最大限度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彰显“检护民生”温度。
近年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四大检察”的协作联动,同向发力凝聚守护民生合力,高质高效推进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