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要求,积极推进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建设,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云南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1月21日禄丰大队开展辖区内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简称M站)专项执法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对禄丰辖区内2家M站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一是执法人员通过沟通询问、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企业备案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排放污染治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检测及治理术规范设施配备和维修场地、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车辆维修数据实时数据上传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二是结合移交办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问题和违法线索及时及时开展监管执法,要求M站规范车辆治理全流程,建立健全治理车辆档案。三是对M站有关环保措施和环保制度等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倒逼企业落实环保要求。四是开展安全宣传“五进”之进企业活动,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向业务人员宣讲机动车维修检测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提升企业及从业人员自律和守法意识。五是强化帮扶力度,指导帮助企业提高自查自改能力,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跟踪督促隐患治理工作,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整改。
此次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M站危险废物管理间未正确张贴危险废物标识要求立即整改,对M站存在排放污染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未按照要求及时上传机动车维修数据实时数据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未建立健全机动车尾气治理维修合同、未建立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使用台账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下一步,禄丰大队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对机动车排放维修行业的常态化监管,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还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的认识和参与度,共同推动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