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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筑牢散装白酒安全防线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散装白酒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消除散装白酒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举措”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整治,规范全市散装白酒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监管台账。该局对全市散装白酒生产小作坊、散装白酒专营店开展摸底排查,建立重点监管台账。排查中重点查看经营资质,是否办理健康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强化宣传教育,防范安全风险。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向散装白酒生产经营户广泛宣传食品安全“两个责任”重点内容,要求生产经营者严把散装白酒的质量安全;组织白酒小作坊负责人及散装白酒销售者进行集体约谈,签订《散装白酒销售承诺书》,要求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和经营,严格质量控制,严禁加工、售卖“三无”散装白酒和自制泡酒;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粘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三是发挥快检作用,消除安全隐患。该局积极发挥快速检测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对白酒小作坊和散装白酒专营店开展散装白酒快速检测,全力消除散装白酒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不合格散装白酒流入市场和餐桌。重点对农村地区集贸市场、小卖部、小作坊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销售的散装白酒进行监督抽检,主要检验散装白酒的安全指标和食品添加剂项目,开展抽检203批次。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排查整治。严查散装白酒经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规范散装白酒标签标识。督促生产经营户对散装白酒盛放容器标签标识进行整改,严禁生产经营无标签标识或者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散装白酒。截至目前,全市检查散装白酒生产企业5户次,检查散装白酒生产小作坊339户次,检查散装白酒销售单位、个人784户。督促3户散装白酒销售者停止销售未取得备案登记的小作坊生产的白酒,指导568户白酒小作坊在包装物或销售容器上制作粘贴标签。制止13户餐饮服务提供者销售仅供自己饮用的泡酒,查处无证生产白酒的案件42件,罚款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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