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若干措施》,禄丰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会议,全市56户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参加宣贯。
会议强调,我市非煤矿山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纵向比,我们年年在进步,但横向比,我们仍然存在“小、散、弱、多”、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若干措施》,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批示的实际行动,是落实“两个至上”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现实举措,是发展非煤矿山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对改变非煤矿山“小、弱、多”状况,解决历史遗留积弊,从根本上破解非煤矿山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都有积极推动作用,对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确保非煤矿山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全市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若干措施》出台的重要意义,同时要认真分析矿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若干措施》“科学合理设置矿权”、“提高露天采石(砂)准入门槛”、“严格执行最小(低)开采规模标准”等重点条文认真思谋,针对开采规模达不到《若干措施》要求的,要加快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抓住3年过渡期完成升级改造;针对采矿权垂直投影相互重叠或矿区安全距离不足的,要积极推动矿产资源整合坚决杜绝露天矿山面积小,无法布置采场导致的高陡边坡问题突出等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