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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合”打造党建责任在一线落实实践样本

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近年来,禄丰市检察院党总支深入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立足禄丰“恐龙之乡、福禄禄丰”的城市定位,做实“党建责任在一线落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实落细到具体办案中。

强思想,促党建与检察业务“理念融”

禄丰市检察院持续革新,思想聚焦强引领,理念聚焦强素能,文化聚焦铸忠诚。把政治忠诚教育贯穿检察人员培养全周期各环节,把“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不断完善“党组领学、支部深学、部室研讨、群团组织跟学”学习机制,构建“党组带总支,总支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全院干警”的“理论学习动车组”,提升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质量,筑牢检察人员高质效办案思想根基,擦亮检察人员政治底色。

近年来,禄丰市检察院被省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两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连续五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获评“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所办案件1件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部典型案例,1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1件刑事检察建议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强组织,促党建与检察业务“一线融”

党建责任在一线落实。从党组织设置层面实行党建责任与检察业务一体压实的路径,实现党建、业务“一肩挑”“双过硬”,在办案团队中建立了“一个办案团队至少一名党员、一名党员帮带多名办案骨干”的“1+1+N”模式,从党组织设置上做到支部抓党建与部门抓业务齐头并进。

党建工作在一线考核。强化业务与机关党建“双融”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出台《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等4个实施办法,设置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聘用制书记员四类人员考核正负面清单,正面赋分与负面扣分相结合,做到考核评价既不脱离业务也不仅限于业务,把考核指标落实到具体的人、事、案,既看团队和个人的业绩表现,又看支部和党员的作用发挥情况。

考核结果在一线体现。加大核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年度考核、绩效奖励、评先推优、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挂钩,让优秀者优先,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充分调动检察人员争先进、创一流的干事创业热情。

强业务,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履职融”

充分发挥党组织、党员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作用,积极革新司法理念,忠诚履职、创新履职、能动履职,以能动的“检察之为”,回答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夯实社会稳定“压舱石”。坚持从维护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追回赃款578万余元,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获评“全国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全国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打好绿水青山“保卫战”。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问题,办理的督促恢复治理罗申河流域矿山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推进长江保护修复典型案例。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一体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挂牌成立禄丰市恐龙化石公益保护示范点,擦亮“世界恐龙之乡”这张名片,履行检察职能保护恐龙化石的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获评“云南省公益诉讼试点先进集体”,1件督促保护公民信息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2件案件通过“2023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初评。

用情暖童心当好“守护人”。以规范化案件办理为基,以社会化支持体系为体,联合社会各界力量构建“1+5>6”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的禄丰模式。打造“阿渡”工作室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创新“帮、学、矫、察”全方位帮教机制11项,提供“点单式”法治进校园服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20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6万余人,教育感化挽救8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帮助40余名受害未成年人走出阴霾,先后获评省级“青少年维权岗”、云南省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示范点、楚雄州三八红旗集体、楚雄州第二届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银奖、楚雄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楚雄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优秀集体,成为当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一张靓丽名片。

禄丰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巩固做实省级模范机关创建成果“后半篇文章”,按照“党员和检察业务在哪里,党建就跟进到哪里”,切实以党建引领业务、以业务促进党建,奋力推动禄丰检察工作在更高层次上争先进、创一流,打造了“党建责任在一线落实”的基层检察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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