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仁兴镇东兴采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对矿山开采、生产用地损毁的土地实施了土地复垦工程,并于2024年8月向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土地复垦项目验收。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8月29日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对该生态修复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本次验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概况
禄丰县仁兴镇东兴采石场于2011年2月首次办证,到期后于2016年9月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手续,取得现有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5323312011087130116808;采矿权人:赵光东,矿山名称:禄丰县仁兴镇东兴采石场;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0.00万t/a;矿区面积:0.0276km2;开采标高:1885-1835m;有效期限:6年(2016年9月1日-2022年9月1日)。
二、矿山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实际损毁土地面积5.7613hm²(其中:旱地0.0301hm2、乔木林地0.0232hm2、灌木林地0.0492hm2、其他草地0.0263hm2、采矿用地5.6325hm2)。在生态修复工程实施后,复垦面积为5.7613hm2(其中:旱地0.7696hm2、乔木林地2.2043hm2、灌木林地2.7874hm2)。完成生态修复工程量为:清理方量2973.90m3,覆土7305.30m3,场地平整2973.90m3,清除危岩体810m3,栽植旱冬瓜3675株,穴播车桑子2.4351hm2,撒播狗牙根2.4351hm2,扦插葛藤5910株。该矿山生态修复实际完成总投资68.78万元。
三、验收结论
禄丰县仁兴镇东兴采石场已基本按照《云南省禄丰县仁兴镇东兴采石场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进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工程措施和方法得当,修复效果较好,工程质量合格,项目投资合理,修复后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任务,同意通过市级初步验收。
单位和个人如对禄丰县仁兴镇东兴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无异议。
(业务咨询人及联系电话: 李国胜 0878-4127055)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