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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服务经营主体发展

日期:2024年07月02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    点击:[]

今年以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在服务上下功夫,积极践行“人人是形象、个个是窗口”的服务理念,严格落实“服务工作无小事”的工作要求,打造优质服务,服经营主体发展。

一是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始终把经营主体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在窗口推行“首问责任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以及“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提供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做到“三声服务”和“五个一样”。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的服务理念。二是坚持改变服务方式,提高办事质量。在行政审批中大力推进注册制度便利化,将经营主体准入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入市门槛,减少审批手续与成本,最大限度的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三是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阳光政务。该局以“阳光政务”的落实为重点,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和公开承诺制,制作了办事流程,通过电视屏幕滚动播放,向经营主体发放监督服务联系卡,公开登记人员身份、电话、服务内容,方便经营主体和服务对象随时随地咨询,并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创新服务举措,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创新民营企业定点联系服务举措,主动上门提供职能服务,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主动反映需要党委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问题,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截至目前,全市净增各类经营主体6658户,其中企业净增1689个体工商户净增4970目前全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48.1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33.7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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