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是我国第十八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走进楚雄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暨绿美楚雄·非遗购物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助力龙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遗购物节上,检察干警在惊叹禄丰地区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发展、创新方面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深深思索着传统手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面临的保护问题。
“文物和文化遗产有哪些?”“我们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怎么规定的?”宣讲过程中,检察干警向传统手工艺彝绣、苗绣、火草纺织大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律法规.......
在云南省老字号品牌禄丰香醋、妥甸酱油、喜鹊窝酒展位前,检察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着重讲解了对冒用、滥用老字号标识等侵权行为后如何寻求法律保护.......
在恐龙化石展示台面前,检察干警向群众介绍了禄丰丰富的恐龙化石资源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开展古生物化石公益保护工作成效,就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普法宣传。今年以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办理非法占用、破坏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地质地貌以及禄丰腊玛古猿化石点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投入10万元资金用于补植补种,恢复地质地貌,收到较好的办案效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系统性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擦亮中华文化瑰宝,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绽放光彩,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下一步,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创新普法方式,着眼古生物化石、传统手工艺、老字号等非遗文化领域,持续继续加大对非遗项目的司法宣传、保护力度,为福禄禄丰、绿美楚雄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