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水务局积极指导禄丰光伏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太阳能资源是清洁、可再生能源,开发太阳能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政策,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可有效减少常规能源尤其是煤炭资源的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开发利用太阳能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资源,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巩固和提升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战略需求,与禄丰市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定位高度契合。
禄丰的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最早的是华电(禄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禄丰市黑井镇老延家、矣得乐、妥安乡琅井哨、喜鹊窝选址建设四个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共计总投资93765.16万元。工程于2022年9月开工,在建设中,禄丰市水务局积极为禄丰光伏建设单位做好政策解读、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办理一次性告知,指导建设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到2023年5月完成的水土保持工作为:一是参加部门项目踏勘,根据实际提出适合的项目选址意见;二是严格审批程序,指导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决定书;三是在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指导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申报行政批准;四是在水土保持方案取得行政许可后,指导建设单位积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四个光伏发电项目共计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64.752万元;五是工程开工后,做好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按季度认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认真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