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禄丰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的通告

广大准新人朋友:

“520”,因其谐音“我爱你”受到年轻人青睐,许多情侣都希望在这天领证,情定终身。今年“520”(星期六)适逢国家法定公休日,为体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满足广大准新人朋友对爱情寓意的追求,经研究,禄丰市民政局决定加班办理结婚登记,2023年5月20日全天正常办公,最大限度满足广大新人朋友们的婚姻登记需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业务范围:结婚登记业务(新登记)。

二、无需预约。5月20日当天,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到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婚姻登记窗口取号,按取号顺序办理。

三、需要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初婚: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未婚);

(二)再婚、复婚。离婚者: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离婚证》原件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一审判决书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离婚);丧偶者: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原《结婚证》、原配偶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原配偶《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丧偶)。

(三)现役军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士官证、军官证、消防员证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部队政治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且三种证件上信息须一致)。

(四)当事人提交证件照3张,5.3*3.5cm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男左女右、红底版)。

特别注意:集体户口的要有户口本本人页原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办理要求:严格按照婚姻登记政策相关规定审核材料,材料齐全后现场办理。

禄丰市民政局同时提醒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幸福来自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来自于两个人牵手相伴走过的路,只要感情好,天天都是好日子,希望广大准新人理性对待结婚登记日期,不必要扎堆在一些特殊日期进行登记,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五、办理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六、办理地点:禄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婚姻登记窗口

七、咨询电话:0878-6019260

禄丰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7日

上一条: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禄丰市调研招商引资等工作
下一条: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获批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