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入山祭祀人员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为减少和杜绝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禄丰市强措施实现“零火情、零火灾”发生的双零目标,确保了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一、细化措施,倡导文明祭祀。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文明祭祀防山火绿水青山我爱护—致全市干部群众的倡议书》,倡导全市干部群众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水青山。市森防指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执行市森防指印发的《关于清明节祭祖扫墓管理的通知》精神,提倡文明祭祀,严禁烧香、烧纸、烧蜡烛、燃放鞭炮、生火做饭等陈规陋习进山祭祖扫墓。清明期间,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至2名森林草原防火值守人员,落实了坟山墓主责任制,对进山祭扫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提前在坟区张贴“文明祭祀、严禁烟火”“注意防火”字样的警示条,祭祀期间安排护林员到坟山墓地进行全程值守。投资40万元安装的10个森林消防钢结构储水罐,在清明期间正式投入使用,总消防储水量200立方米。
二、强化宣传,营造防火氛围。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抖音、流动宣传车、小广播大喇叭大力开展《禄丰市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令》《文明祭祀防山火绿水青山我爱护—致全市干部群众的倡议书》的宣传,持续到村组播放宣传11个具有楚雄特色的森林草原防火动漫、短视频和9件州内典型案例音频,做到喇叭响起来、标语贴起来、五彩旗飘起来、传单发起来、人员动起来,清明期间共出动宣传车1195台(次)、书写标语6599条,发送防火短信9131条、发放传单5.06万份,张贴州林长1号令2000份,悬挂五彩旗190套。
三、严防死守,严管野外火源。各乡镇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单位取消双休坚守岗位开展工作,1638名护林员在一线开展巡护,设立了防火检查站(哨卡)208个,342人在岗值守,布设“防火码”,对入山祭祀人员实名登记,严禁携带火种入山进林。市、乡和村“三委”班子成员共2088人,身着迷彩服、佩戴“森林草原防火”袖标在包保责任区开展巡护,组织护林员、专业队和半专业队开展携装巡护。市森防指印发了《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特殊人群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坟山墓主责任和加强重点人员管理的通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监管,对12976名特殊人群落实了监护责任。落实坟山火源管控责任区6848处,教育劝导制止祭祀用火78起,212人次,结合《森林防火条例》,按《村规民约》加大违规野外用火的处罚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
四、以查促改,强化措施落实。市森防指、市林草局持之以恒地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督促检查,把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城镇面山、行政区域结合部等高火险区以及火情高发区作为检查重点。清明期间,分管副市长,市林草局局长等领导多次带队在夜间和周末到乡镇、村组开展防火督查,森防指发出督查通报2期,市森防指办公室发出防火值班抽查通报3期。市、乡、村共派出督导检查组151个、525人次,深入到乡镇、林区督查检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禄丰市林草局 陆荣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