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破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权下放乡镇后,部门之间协作配合不好、运行流程不畅、审批监管协同不够等实际问题,禄丰市注重高位统筹,强化职责监管,以“五个一”为抓手着力深化宅基地审批“放管服”改革,以联审联批联管实现审批管理工作规范提质。
一是“一张清单”划定权责边界。根据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以及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清单》,以“清单式”列明部门间的职责边界事项,明确农业农村部门承担宅基地审批行业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等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负责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以及宅基地不动产确权登记办证等工作;行政审批局负责核发县城中心城区和乡镇集镇规划区2类项目规划许可证;乡镇承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农村居民申请建房使用宅基地审批、农房建设监管、违建查处、建房验收组织等职责,全面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做到“一张清单”明晰部门职责边界,衔接好重点领域的责任链条,增强了部门间的合力,实现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二是“一套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全面落实市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机制,市级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级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部门之间在审批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分工。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由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自然资源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协同参与、各有侧重、各负其责的联审联批机制,全面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市级定期对14个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开展调研督查,并建立预警机制,对审批管理中基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及时会商研究,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三到场”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档案工作的通知》《禄丰市农村土地协管员管理制度》等一批制度文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政策举措,指导和督促乡镇做好审批服务和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是“一张图表”规范审批工作流程。绘制了《农村宅基地申请办事流程示意图》,同时组织力量编印了《禄丰市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联管工作手册》和《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办事指南》,将审批工作流程细化为“农户提出申请、小组讨论公示、村级组织审核、乡镇站所审查、乡镇政府审批、上报市级备案、资料整理归档”7个工作步骤,每个工作步骤按照建房用地类型,清晰标注出需提供的材料要件、审核要点、业务流程以及各环节的办理时限要求,以“图表+清单”的形式说清楚向谁申请、怎么申请、如何建房、联审工作由谁组织、怎样开展,明确各职责主体和各个工作节点的职责及要求,做到流程清晰、标准具体、服务精细,群众申请“按图索骥”,干部审批“看图做事”,联审联批联管工作实现了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
四是“一个窗口”提升审批效能。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为民服务站设置农村宅基地审批咨询办事窗口,专门提供农村宅基地申请咨询服务,受理相关审批事项。在办事窗口张贴农村宅基地政策宣传挂图,摆放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清单,免费提供相应的申请表册,让群众宅基地审批不再多次跑、多头跑,窗口集中受理后即转为后台联审联办流程,群众申请事项实现了“只跑一次、只进一门”。自2020年1月宅基地审批职权下放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2215宗,审批2214宗,审批率达99.95%,审批率高于全省、全州平均水平。备案665宗,备案率达30.04%。
五是“一支队伍”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农村宅基地协管员管理制度,推动执法方式由分散粗放式向集中规范式转变。落实1个村委会1名土地协管员,整合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等多方力量,握指成拳形成“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主管部门+乡镇+村组+协管员+群众”五级联动管理机制,执法队伍不定期深入村组对农村用地建房开展检查和巡查,确保农房建设全过程依法依规。同时,坚决打击和遏制乱占、乱用土地的行为,对涉及宅基地和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严守耕地红线,打通农村宅基地执法“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