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化“三项监管”,着力规范肉制品市场经营行为,有效防止集贸市场从事肉制品经营者采购来源不明、病死、毒死和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禽、畜、兽作为生鲜肉制品加工原料,维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一是强化证照监管,防止无证照经营。加强对在集贸市场从事肉制品经营者的检查频次和力度,要求从事肉制品经营的经营者必须先依法领取相关证照,并按规定悬挂在摊位的醒目位置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从业,并每年按时参加体检。二是强化加工点监管,防止成为监管盲区。要求加工点与销售点的分离,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加工场所干净、整洁、卫生;强化原材料采购的监管。要求经营者采购原材料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台账,确保原材料来源清楚、质量合格;强化加工操作的监管。要求独立加工不同的肉制品,避免交叉污染,避免接触有毒和不洁物;强化肉制品存贮监管。要求严格按所加工肉制品的存贮条件独立存放,确保所加工的肉制品新鲜、不变质;强化从业人员监管,要求从事加工的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从业。三是强化销售点监管,防止掺杂掺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发生。实行标签公示制度,要求经营者将所销售肉制品的名称、制作成分、保存条件、价格、保质期限及经营者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制作成小标签,在所销售品种盛放容器的醒目位置予以公示,使消费者对所购买的肉制品的制作成分等情况一目了然,杜绝掺杂掺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发生。截至目前,该局出动执法人员87人次,检查肉制品经营户68户次,取缔无照经营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