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任高丽鸣4月20日上午主持召开2022年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联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等13家成员单位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州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和我市贯彻意见》、《2022年禄丰市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楚雄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
会议强调,提高认识,充分领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的重要性。要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于努力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战略定位,围绕努力将禄丰建设成为云南最美丽县市的目标,始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改革。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保持目标一致、方向一致、标准一致、节奏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上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更加自觉主动地做好改革工作。
会议指出,要落实省委、州委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扎实推进改革。就牵头单位来讲,要对牵头改革项目负总责,既要统筹好单位内部股室,又要协调好涉及到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牵好这个头;对参与各成员单位来讲,要积极配合,主动联系,切实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就联络员来讲,要安排熟悉本单位业务的人员来负责,及时与专项小组办公室联络,又要负责与本单位相关股室联络,同时要收集整理并上报准确、详实的材料,切实负起责任,树牢勇于改革、敢于担当的意识,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要主动与州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及时掌握上级工作动态,紧跟中央、省委及州委改革进程,找准我市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确保方向不偏、上下衔接,各项改革工作高效落实。要建立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牵头,联络员统筹、股室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分工合理、运转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