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由省委党史研究室二级巡视员李克平、省委统战部七处四级调研员张代发组成的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实地复核组到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实地复核,州委组织部组织三科科长罗琳、市委基层党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肖青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波陪同复核。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自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紧紧围绕“党建工作过硬、业务工作一流、作风形象优良、创建过程扎实、示范作用突出”五项要求,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从严治检、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检察为民,抓细抓实创建工作,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复核组一行实地察看了禄丰市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氛围营造、文化建设情况。参观了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党建文化长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云岭先峰党建书屋、党员活动室等场所,查看了机关党建工作台账资料和各支部工作记录,对禄丰市人民检察院模范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的“红色引擎”和“动力源泉”,紧扣“党旗红引领检察蓝”为主题,积极探索推行“党建+三创”模式,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检察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进步、新提升,并就下一步市检察院提升创建工作质效提出了规范党组、支部会议记录、细化党员积分评定措施等宝贵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