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是全民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每一位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从机器轰鸣的生产车间、粉尘弥漫的施工工地,到接触化工原料的作业岗位、久坐伏案的办公区域,各类职业危害如同隐形杀手,潜藏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地损害身体健康。为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现将职业病防治核心知识科普如下:
一、什么是职业病
首先我们应正确认识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发的疾病。职业病普遍具备病因明确、潜伏期长、损害不可逆、可防不可根治的特征,我国法定职业病共12类135种。
二、警惕四大职业健康“隐形杀手”
(一)生产性粉尘——肺部健康的头号威胁
高危行业及岗位: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建材切割、隧道施工、电焊作业、粮食加工等。
主要危害:细微粉尘可随呼吸深入肺泡,无法自行排出,长期堆积会造成肺部组织纤维化,诱发各类尘肺病。患病后常出现反复咳嗽、咳痰、胸闷、气短等症状,肺功能会出现永久性损伤,严重者会丧失劳动能力。
防护措施:1. 企业优先推行湿式作业、密闭除尘、机械化作业,从源头减少粉尘产生;2. 作业人员必须全程佩戴KN95及以上等级防尘口罩,切勿使用普通纱布口罩、医用口罩替代;3. 作业场所严禁饮食、饮水,下班及时清洗口鼻、更换工作服,避免粉尘带回家中;4. 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岗前、在岗、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二)化学毒物——侵蚀脏器的无形隐患
常见毒物:苯、甲醛、铅、正己烷、油漆、胶水、稀释剂、各类工业消毒剂等。
高危岗位:喷漆涂装、家具制造、印刷制鞋、化工分装、实验室检测、消杀作业等。
主要危害:化学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侵入人体,长期接触会损伤皮肤、神经系统、肝脏、肾脏以及造血系统,引发头晕乏力、手脚麻木、皮肤溃烂、贫血等问题,严重时会诱发重度中毒、血液类疾病。
防护措施:1. 保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配齐通风排毒设备;2. 根据毒物类型规范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服等专用防护用品;3. 严禁使用有机溶剂洗手、擦拭皮肤;4. 不在作业现场进食、饮水、吸烟。
(三)物理因素——噪声与高温双重伤害
1. 噪声危害(职业性噪声聋)
长期在80分贝及以上的噪声环境作业,听力会出现渐进性、不可逆损伤。初期表现为耳鸣、耳闷、听力迟钝,久拖不治会发展为职业性噪声聋。作业时务必全程佩戴隔音耳塞或耳罩,定期参与听力专项检查,合理安排作业时长。
2. 高温危害(职业性中暑)
夏季露天作业、锅炉房、后厨、密闭厂房等高温环境,极易引发中暑。轻症会出现头晕、乏力、多汗,重症热射病可危及生命。作业时尽量错峰劳作、劳逸结合,及时补充淡盐水与电解质,现场常备防暑降温物资。
(四)不良作业姿态——办公人群的慢性困扰
高危人群:长期久坐、长时间使用电脑手机的办公人员、流水线操作工。
常见问题:颈腰椎疾病、肩周炎、干眼症、腕管综合征、慢性疲劳等。
防护措施:1. 遵循90度坐姿法则:腰背贴紧椅背,手肘、髋部、膝关节保持90°,端正坐姿;2. 践行20-20-20护眼法则:每工作20分钟,眺望6米外景物20秒,缓解眼部疲劳;3. 每小时起身活动,拉伸肩颈、腰背与四肢,避免久坐不动。
三、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与应尽义务
(一)五大合法权利
1. 知情权:全面了解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危害后果及对应防护方法;2. 培训权:免费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安全操作等培训;3. 防护权:要求单位免费配发合格、适配的劳动防护用品;4. 体检权:依法享受岗前、在岗、离岗全程免费职业健康体检,建立个人健康档案;5. 拒绝权:面对违章指挥、无防护措施的高危作业,有权拒绝执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追责。
(二)四项基本义务
1. 按要求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不随意摘除、敷衍应付;2. 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侥幸心理和违章作业;3. 主动学习职业健康知识,掌握风险识别与应急处置方法;4. 身体出现持续不适症状时,及时就医并向单位上报。
四、防治口诀
岗前体检要牢记,职业危害早知道。
防护用品穿戴好,尘毒噪声都赶跑。
通风除尘不能少,定期监测风险消。
离岗体检也要搞,健康身体伴到老。
若权益受到侵害,拨打12320来举报。
职业健康离不开各方共同努力。希望各用人单位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筑牢职业健康防线;广大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做好个人防护。让我们携手远离职业危害,以健康的体魄安心工作、拥抱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