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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青春 共筑美好未来——猫街中学“开学第一课”普法进课堂

日期:2026年03月11日   作者:王永洪   来源:碧城司法所    点击:[]

2026年3月4日,禄丰市猫街初级中学的师生们满怀期待与喜悦,迎来了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为帮助学生尽快调整学习状态,筑牢新学期的成长根基,学校精心策划、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开学第一课”普法进课堂系列活动,各班级老师们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且深刻的法治教育课,为青春成长筑牢法治基石。

法律护航   守护成长净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像一座坚固的堡垒,全方位地保护着每一位同学的合法权益。老师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这部法律赋予同学们的各项权利。在家庭保护方面,法律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其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内容。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同样不可或缺。社会环境复杂多样,法律为未成年人营造了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社会环境。例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司法保护则为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中提供了特殊的保护措施,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预防犯罪   系好人生纽扣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往往是从一些不良行为开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像一盏明灯,为同学们照亮前行的道路,引导大家远离犯罪的深渊。老师详细介绍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表现形式,如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等属于不良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等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同时,老师还强调了家庭、学校和社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责任。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道防线,父母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学校要加强法治教育和品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青春誓言   践行法治精神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法治教育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了更深入地了解,也明白了法律既是保护自己的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大家庄严宣誓,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猫街中学的开学第一课,如同一场及时雨,滋润了同学们的心田,让法治的种子在大家心中生根发芽,健康成长,在青春的道路上绽放出绚丽的光彩,共同铸就美好的未来!(碧城司法所 王永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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