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积极开展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宣传工作
为进一步普及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将政策落到实处,2026年2月6日下午,在禄丰市老年人最为集中的小花园,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志愿者活动,开展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宣传工作。

活动中,志愿者们走街串巷向广大市民发放宣传手册,通过政策解读,具休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补贴项目、补贴形式及补贴标准,并及时耐心解答群众疑问等宣传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有效提高了政策的知晓度,助力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及时享受福利。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向群众讲解相关政策20余次,切实有效地宣传了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

据了解,本次消费券发放方式及流程等情况如下:
发放对象。为全市60周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中经评估确认为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群。
发放方式。消费券采用“民政通”App或“民政通”微信小程序线上领取模式。
发放范围。消费券应用范围涵盖两大领域,养老机构服务包括评估服务、聘用服务、个性化服务、生活照料服务、基础照护服务、探访关爱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等;机构养老服务包含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以及入住机构30天以内的短期“喘息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临时性支持。
申领流程。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自助申领或委托代办。完成线上注册后,若“民政通”App或“民政通”微信小程序中老年人信息显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标签,系统将自动发放养老服务消费券;若老年人信息暂无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标签,可通过“民政通”App或“民政通”微信小程序预约“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服务。在完成评估后,民政部门将及时受理审核老年人申请。经评估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评估费用可通过电子消费券全额抵扣。在领取消费券后,市民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根据需要选择机构服务、上门服务、日托服务和“喘息服务”等,相关消费由消费券进行相应折扣。消费券将在后续每个自然月第一天发放,当月有效,次月失效。参加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电子消费券服务的机构可通过“民政通”App或“民政通”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消费券与现有高龄补贴等福利可叠加享受,但特困人员供养等特定保障对象不重复纳入补贴范围。对于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老年人,扣除已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