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井镇法龙村的洪某与张某两家毗邻而居,张某的杂物间与洪某房屋之间的间隙成了杂物堆放地,大量木板和稻草在此堆积。近日,意外引发稻草起火,虽因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这一事件让洪某忧心忡忡,担心类似事件重演。为消除安全隐患,洪某要求张某将堆放的木板等易燃物搬离,然而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为避免矛盾升级,洪某向黑井司法所申请调解。
得知此事后,黑井司法所迅速行动,联合村委会、综治、消防等部门组成调解小组,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充分表达诉求,调解员耐心倾听他们的想法。
从法律法规层面,调解员向张某详细阐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防法》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其在两屋间隙堆放易燃木板和稻草的行为违反了消防安全相关要求,一旦再次发生火灾,不仅会危及自身财产安全,还会对邻居造成严重威胁。
调解员从邻里关系角度,以“远亲不如近邻”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珍惜多年邻里情谊,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通过情理交融的劝说,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限期搬离两屋间隙处堆放的木板、稻草等所有易燃物品,消除该区域的消防安全隐患。洪某表示今后会与张某加强沟通,共同维护良好的邻里关系。至此,这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黑井镇一起起邻里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推动多元共治的生动实践。通过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和化解,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黑井司法所 李文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