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打造火火楚雄新形象,丰富楚雄州重大节庆消费场景,持续擦亮禄丰“世界恐龙之乡”名片,禄丰市以 “乐享暖冬·惠聚禄丰” 为总主题,通过“消费券+主题活动”的双核驱动,营造全城联动的消费氛围,有效提振零售、住宿、餐饮三大行业的市场活力。
一、活动主题
(一)“惠聚双十二,乐购在禄丰”。针对零售行业,利用“双十二”全民购物热潮,结合禄丰恐龙文化,在各大商圈、商业综合体、夜经济聚集区打造一场优质、实惠的线下购物体验,激发市民逛街消费的热情。
(二)“冬日暖阳,‘宿’说龙乡”。针对住宿行业,利用禄丰冬季温暖宜人的气候、丰富的温泉资源和“恐龙之乡”的旅游资源,吸引本地市民及周边县市游客,激活淡季旅游市场。
(三)“寻味禄丰,食来运转”。针对餐饮行业,利用年底聚餐聚会高峰期,结合时令食材和节日特点,鼓励各大餐厅推出主打菜品,如羊肉汤锅、黑井盐焖鸡、时令火锅等,打造“禄丰冬日必吃榜单”,通过消费券激发市民“下馆子”的热情。
二、发券及核销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12月31日。
三、商户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报名地点:禄丰市商务局(市场流通股504室);联系人:李海兰(15125987960)。
四、活动范围
(一)投放范围。活动期间,计划来禄丰市观光旅游人员及禄丰市常住人口。
(二)参与范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与活动并审核通过的禄丰市内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商户。
五、投放平台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e生活”APP平台、微信小程序“i楚雄本地生活”
六、消费券投放规模
投放资金70万元。消费券投放后,将通过大数据对公众消费倾向、各类消费券使用率等信息进行分析,适时调整投放规模类别和金额配比。
七、消费券投放、领取和使用
(一)消费券类别
10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1张
6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用1张
4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1张
2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1张
(二)投放计划
本次活动总投放金额为70万元,资金使用完毕活动即止。
(三)领取方式和领取规则
1.消费券发放时,每日00:00至24:00期间,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中国工商银行“工银e生活”APP平台或微信小程序“i楚雄本地生活”进入消费券活动专区,进入“乐享暖冬·惠聚禄丰”专项消费券活动专区领券,消费者领券时需定位在楚雄州。消费券名额及每个活动周期的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2.单个用户每日可领取消费券每种面额各1张,消费券领取后于当日有效,逾期不消费自动作废,消费券逾期或核销后可在次日重复领取。活动期间,单用户每种面额最多可核销2张。消费券名额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需到参加活动的商家线下(实体店)使用“云闪付”APP或“工银e生活”APP出示付款码核销,完成一笔满足门槛的交易即可“支付立减”完成消费券的核销,核销时需定位在楚雄州,单个订单(交易)最多可核销1张消费券,消费券领取当日生效,逾期不消费自动失效;1次交易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2.消费券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售卖;严禁消费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充值、预付定金等行为,严禁开发、利用、提供“外挂软件”抢券等违法行为。
3.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户优惠叠加使用,严禁违规核券。
4.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5.若发现商户故意违反活动规则或者未采取有力措施制止违反活动规则的行为,将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列入失信名单,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绩效目标
活动核销的消费券资金实现撬动比不低于1:5。
九、咨询及投诉渠道
活动期间,消费者及商户可通过消费券投放客服热95516、0878—4129838进行咨询和投诉,也可以通过12315热线进行投诉。
十、工作要求
(一)各市级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消费券发放活动顺利推进。要以消费券发放活动为契机,吸引外来消费激发购物节消费热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消费环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参加活动商户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商户优惠的基础上正常叠加使用消费券,最大限度让利于消费者。
(三)强化资金风险管控,杜绝资金挪用和违规操作。要加强对参与活动商户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禁任何商户利用消费券进行套利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