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民政局坚持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职能职责,紧紧围绕“一老一小”、社会救助等方面积极作为,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努力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完善制度体系,社会救助温暖有“度”。政策执行有“硬度”。严格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一户不落,不符合条件的一户不纳。落实“刚性支出扣除、收入扣减、重病重残单人保”等惠民政策措施。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在现行“单人保”政策基础上,将未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低保对象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管理,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对于通过就业创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救助“渐退期”。截至2025年11月,全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994户11461人,农村低保保障率达5.4%;特困供养人员1835人。分类施保有“尺度”。扎实推动农村低保分类施保精准规范,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境的极度困难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将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除A类、B类外,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有关规定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2022年以来,市乡两级全面开展精准核查,防止过度保、保不够等情况。截至2025年11月份,全市在保农村低保对象中,A类保障1347 人,B类保障5337人,C类保障 4777人,1-11月,ABC类别调整 1685人。动态管理有“力度”。围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重点,做好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的监测,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纳入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坚持动态关注,建立台账管理。截至2025年11月,全市农村低保对象4994户11461人,其中:脱贫人口4079人,占农村低保人数(11163人)的36.54%,占全市脱贫人口(28026人)的14.55%;“三类”对象3235人,占农村低保人数(11163人)的28.98%。全市特困供养对象1835人,其中:脱贫人口354人、“三类”对象62人。全市摸排核查脱贫不稳定人口504人,符合救助政策纳入城乡低保待遇享受331人、纳入特困供养12人,临时救助6人;摸排核查边缘易致贫人口1786人,按救助政策纳入城乡低保待遇享受926人、纳入特困供养62人、临时救助42人。低保对象按照季度、半年、一年核查的要求,加强入户核查,及时将条件好转,收入稳定且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群众及时停保,对保障人数发生增减变化,以及困难程度发生变化的,适时进行保障类别调整。2025年以来,新纳入农村低保1063人,特困供养 251人;停发低保 856人。救助服务有“温度”。市民政局主动下沉到乡镇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镇、村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帮助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发生困难群众早日渡过难关,对于提出申请有困难的群众,指导乡镇和村(社区)积极提供帮助,并加大“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运用,切实发挥“救急解难”的作用。创新工作机制,从被动申请到主动找人。聚焦贫困边缘户、重点监视对象、拓宽主动发现机渠道、完善主动发现承办流程,确保特殊困难群体“主动发现、及时救且、应保尽保”。2025年截至11月份,主动发现潜在救助对象 户50 人,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申请量1896件,其中:低保586件、特困供养238件、临时救助1072件。每月10日前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遇中秋、春节等重点节日提前发放,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节。
守护“一老一小”,织牢保障有爱“网”。织密儿童关爱“网”,让儿童成长无忧。健全机制成合力。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牵头职责,及时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民政、教育、公安、检察等22个协同部门作用,明确职责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持续优化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模式,畅通预防、报告、干预全流程,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依托全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系统数据,确保系统录入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服务保障对象信息更加完善。目前,全市共有儿童督导员18人、儿童主任168人。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进一步拓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渠道,为及时解决未成年人诉求,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夯实基础重保障。加强和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市级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14个乡镇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168个村(社区)建立“儿童之家”、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目前,全市共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92人,其中,社会散居孤儿2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4人,截至2025年10月共发放孤儿保障金 123.39万元。持续实施“孤儿助学工程”,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金保障,直至毕业,切实解决了每一名孤儿的上学问题,截至今年10月,全市共发放孤儿助学金 3人次,发放助学金3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整合有资质、有能力、有资源的社会组织优势,探索多元化、专业化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规范工作严管理。全面开展机构送养工作,督促儿童福利机构严格落实办事流程,对符合政策的送养儿童全部进行收养登记,对集中供养人员和集中供养中入院和出院的儿童及时备案,有效提升儿童福利工作和档案资料的标准化水平。针对部分监护人无力监护、无力抚养的儿童,积极筹措资金,有效解决全市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康复等问题。建设队伍强服务。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4个乡(镇)18名儿童督导员,168名村(居)儿童主任,建立了覆盖到边、纵横到底的未保工作队伍,形成了市镇村三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基层队伍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宣传营氛围。充分利用禄丰市普法强基为契机,通过入户、入企、入校、走村(居)及开展志愿者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精神及有关政策,广泛发动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宣传,2025年截至目前,已开展宣讲10场,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福利政策相关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益群众3000余人。织密老人服务“网”,精心守护夕阳红。在“统”字上下功夫,夯实发展基础,完善养老服务支撑。健全领导机制。组建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实行联席会议、挂图作战、专班推进,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养老工作新格局。加大资金投入。十五五期间,养老机构提质改造7个,累计投入990万元;再建养老机构2个(黑井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侏罗纪老年颐养中心),拟总投资1.047亿元;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2个,老年幸福食堂5个。在“实”字上做文章,突破制约瓶颈,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居家和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等综合性文件,积极落实养老服务资金扶持、用地保障、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拓展养老公益化,全面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高龄津贴等政策,建立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居家上门照护服务,由专业服务组织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服务。推动医养康养结合发展,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密织四级服务网络,建立“县乡村户”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嵌入式养老”机构,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个。在“新”字上求突破,坚持改革思维,拓宽养老服务维度。推动养老人才专业化,每年定期举办县级养老护理员职业培训,2025年度参训25人,培训率达到100%,各养老机构护理员、食堂等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积极探索“志愿助老”“邻里助老”“亲情助老”等互助养老模式,推动养老工作向基层延伸、向需求延伸。开展敬老志愿服务20余场次,关爱老年人1万余人次。在“深”字上见实效,探索智慧养老,织密养老服务网络。“数字赋能”提速度。积极推进“互联网+养老”,持续壮大“线下”服务队伍,探索形成“点单式”智慧居家养老等服务模式,积极构建“一键呼叫、即时响应、多方联动”的15分钟养老服务圈。“精准服务”增温度。按照“一院一策、精准服务”的原则,对老年人状况开展差异化评估,量身订制服务方案,实施个性化智能适老改造。目前全市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633户,为老年人打造“温情守护”场景。“融合发展”拓维度。实施智能化产品配置、适老化产品改造、规范化养老服务,健全完善互助志愿者、助老社工站、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服务网络,让老年人舒心安心又暖心。鼓励引导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融合互促,形成“机构+社区+居家”服务闭环,打造“足不出户、环境友好、服务专业、智慧宜老”的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在“严”字上强管理,定向精准施策,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强化综合监管。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和“四专员”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率100%。推广实施养老服务标准化,养老机构达标率100%。加强技术监管。实施养老机构智慧化提升改造项目,增设远程监控设备,实现日常业务远程系统化、可视化监管,完成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全面加强养老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全市各养老机构安全平稳运行,从未发生安全事故。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和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及时公开养老服务政策、机构备案信息、服务清单及指南等信息,满足老年群体对养老服务的多元化需求,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爱弱势群体,周到服务有良“方”。养老暖胃“方”,助餐服务伴夕阳。采取“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模式,积极打造“老年幸福食堂”,重点服务全市60周岁以上的独居、特困、空巢等老年人群体,对60至80周岁的老年人实行就餐折扣优惠,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就餐免费,积极推进老年人助餐送餐服务供给。目前,全市共建设“老年幸福食堂”5个,让老年人衣食无忧。失能看护“方”,安居生活添助力。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60周岁及以上特殊困难老年人(特困供养对象、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的空巢、失能、失独老年人)和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送餐助餐、家庭保洁、助浴助医、精神慰藉、代办服务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标准要求执行,根据老年人生活能力综合评估,按照完全自理、轻度、中度、重度的失能等级进行服务。自居家养老服务开展以来,截至目前我市提供服务次数已达4.05万余人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工作。认真按照省、州民政部门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估咨询公司对我市已享受养老服务的老年人全面开展评估工作,以入户走访调查方式测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满意度,两家服务公司平均测评满意度达90%以上,并将真实有效评估数据及承接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等录入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保证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开展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按照“一户一策”,尽量满足老人实际需求的原则,将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范围的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80岁以上社会高龄老年人纳入居家适老化改造范围。截至目前,受益老人共800余人,赢得受助老人们的一致好评,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孤儿助学“方”,助力成长有希望。通过慈善日捐赠、实施公益项目等形式,广泛实施康复救助、爱心助学、生活帮扶等系列关爱救助保护行动,积极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凡是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资金保障,直至毕业,切实解决了每一名孤儿的上学问题,2025年截至今年10月份,全市共发放孤儿助学金 3人次,发放助学金3万元。意外保险“方”,守护平安保健康。通过“州级补一点、县级拨一点”的方式,以20元/人的标准,为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80岁以上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截至目前,参保老人14167人,支付保险金27.958万元,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