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打破现实和梦幻次元壁的重锤;酒,是扰乱坦途与深渊的巨手;酒,是扼杀幸福摇篮的尖刀;酒,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大罪魁祸首。
酒后驾驶一直是老生常谈的话题,查处酒驾也是禄丰公安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以下是近段时间以来,我市辖区内出现的酒驾案件。
2025年09月01日21时23分,李某某驾驶云EQC2XX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沪瑞线2823公里300米路段处,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71mg/100ml,李某某系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被禄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款壹仟伍佰肆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2025年09月01日21时50分,叶某某驾驶云EE25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沪瑞线2823公里300米处,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叶某某系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禄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罚款壹仟伍佰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酒驾绝不是简单的“运气不好被抓到”的问题,而是一种极其危险、害人害己、后果极其严重的行为。
它直接威胁生命安全,破坏家庭幸福,增加社会成本,践踏法律尊严。其代价往往是生命、健康、自由、前途和家庭的美满,远远超过了饮酒后开车的“便利”。
为了自己、家人和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请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选择代驾、出租车、公共交通或指定未饮酒的驾驶员是唯一安全、负责任的选择。